投稿要求
1.文章正題一般不得超過20個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文內標題或小節的層次序號依次是一、二、三、四……;(一)、(二)、(三)、(四)……;1、2、3、4……;(1)、(2)、(3)、(4)……。
2.來稿署名2名以下,其間以“,”相隔。署筆名作者應將真實姓名署于作者簡介之中。凡來稿者,應在作者姓名之下寫明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
3.作者簡介寫于篇首頁之下,內容依次為: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略),籍貫,單位及職稱,學位,研究方向。
4.摘要是對論文內容梗概簡明、準確、完整記述的短文,不加注釋和評價性文字,以200字左右為宜。關鍵詞是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名詞性術語,一般每篇3-8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5.來稿文字應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的《簡化字總表》為準。少數古漢語、古籍研究和考據學研究可用繁體、異體、俗體字。引用古文獻的稿件如引文中有繁體字者,應盡量改用簡化字。
6.文中公元紀年、世紀、年代、年、月、日、時刻、中國民國紀年、日本年號紀年、各種計數和計量、圖表序號、表格內數字、注釋的版次、頁碼、期刊的卷、期次等,應采用阿拉伯數字;夏歷和中國清代以前的歷史紀年、干支紀年(均須加注公元紀年)、星期、古文獻卷次、數字作為詞素構成定型的詞、詞組、慣用語、縮略語等,應采用漢字。
7.本刊論文注釋一律采用頁下注,參考文獻集中于文末。注釋仍為常用的格式,參考文獻應分清著作類、期刊類、報紙類等。
8.對于專著、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其標識建議采用單字母“A”,對于其他文說明的類型,建議采用首字母“Z”。各種文獻類型標識用“[ ]”括起,出版社前加出版地。參考文獻最后用“.”作結束。
9.本刊內容主要以宏觀理論性探討為主,來稿字符數一般可在八千至-萬字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