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年04月01日 分類:專利轉讓 次數:
申請一項專利對個人發展來說的至關重要的,專利作為重要的知識產權也有一定的加分作用,但是很多人會對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混淆,在發明專利中,專利發明人和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具體有哪些區別呢?
專利申請人是提出專利申請的單位或個人,當專利審查通過之后,專利申請人就成為專利權人,具有主張專利法所賦予專利的權利,簡單來說,申請人是專利還在審查中的稱呼,審查通過后身份就變成專利權人。
申請人和發明人可以是也可以不是同一人,比如你為完成公司任務做出的發明申請專利,公司作為法人就應該是申請人,若專利得到授權,公司就是專利權人。專利授權一定是授權給申請人。專利發明人只能是個人不能是單位,享有獲得獎勵、報酬的權利和署名的權利,卻沒有獨自使用、占有、處分專利的權利,只能變更不能轉讓,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可以為個人和單位,擁有獨占權(獨占實施本專利)、許可權(許可他人實施本專利)、轉讓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專利權人與專利申請權人具有一致性,專利申請權是產生專利權的基礎,專利申請權人提出的專利申請獲得批準后,該專利申請權人就成為專利權人。專利發明人不一定是專利權人,因為這里牽扯到一個職務發明的問題,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于單位,當然如果之前有約定,從其約定。
在權利上,發明人只有姓名表示權,如果發明人與申請人是雇主/受雇關系,發明人可以要求申請人給予獎勵。在申請專利的時候,發明人可以填寫多人、專利申請人也可以填寫多個單位或多個個人或是單位跟個人共寫,專利授權后,在專利權的分配上就是所有專利權人共有。
這些就是專利發明人,申請人,專利權人的區別,自己申請一項發明專利并不容易,時間周期也比較長,建議大家早作準備,或者是也可以考慮專利轉讓,能夠更快的拿到專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