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6年10月14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這篇信用社管理論文發表了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農村信用社在不斷的改革中暴露除了很多的問題,我國采取產權多樣化的方針,論文總結了我國農村信用社現行產權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并給出了產權改革的問題和建議。
摘要:近些年來,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越來越快,農村信用社的作用功不可沒。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革主要致力于解決產權不明確,體現出地方政府和廣大城鄉社員之間對產權的認識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狀況,現代農村信用社面臨著產權改革制度,其改革績效受廣大人民群眾關注,本文通過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所出現的不足之處來探析改革績效。
關鍵詞:信用社管理論文,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探析
農村信用社作為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早已成為各個三農城鄉地區金融需求的“得力助手”,發揮了儲蓄、貸款、匯兌、結算等銀行業務,使得廣大農民享受了巨大的優越條件。同時農村信用社作為我國金融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擴大農業發展,支持各種形式經濟合作,限制和打擊高利貸,使農村基金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發展。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革制度提高了農村基金的運營條件和資金的安全性,使館大人民群眾真真切切的體會到信用社所帶來的好處。
一、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
目前我國農村信用社在產權問題上采取的是多樣化方針,主要體現在各個地區根據自己的經濟發展狀況和信用社自身的經營狀況來選擇產權模式。三種基本發展模式:股份制商業銀行模式、農村信用社制度框架內重組模式和農村合作銀行模式。幾種模式的具體實施將真正做到“支農惠民”的核心目標。
二、我國農村信用社現行產權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產權模糊
農村信用社的股金是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由國家政府和公民投入資金并共同建立和管轄的,期間經歷了很多次改革和股金再投入,一些農民對相關政策的改革變更不是很了解,導致農民在信用社投入資金長時間埋沒在大量資金的中,久而久之,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權出現“官辦”現象,農村信用社產權越來越模糊不清。農村信用社的“非農”問題日益突出,出現了排擠小股民和農村股民現象。產權的多元化使農村信用社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相關監督管理更是不規范,使農村基金時刻處于危險中。
(二)人員配置不完善,權責制度不健全
農村信用社的表決權主要由社員代表大會掌握,這要求社員代表大會的成員熟悉了解信用社的經營狀況,需要擁有基本的內部控制知識才能夠管理信用社。而現行的社員代表大會制度的人員配置存在不合理現象,主要表現在:廣大城鄉社員對信用社的發展情況了解不夠,文化水平及參與度均不高,在信用社做出相關決策時,往往都是由理事會和主任負責,長此以往,社員代表會失去了真正的意義。社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之間的權責不明晰。監事會的監督管理能力沒有發揮充分,主要體現在監事會沒有和相關部門權責完全獨立,實行監管的過程中易造成因權力的原因和其他部門造成分歧。
(三)獎懲機制不健全
任何一個企業要想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就必須建立完善的獎勵體系,現如今的農村信用社正是因為缺少獎懲機制,使得信用社的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下降,對工作的態度不認真,易造成在辦理業務的過程中出現差錯,信貸質量嚴重下滑,不良貸款出現的頻率越來越高,信用社的經營效益得不到持續的提高。
(四)不符合自愿性和公平原則
農民信用社的建立是國家為了宏觀調控和發展農民基金而聯合各級地方政府強行建立的,這從根本上違反了“自愿性”原則。再加上,信用社的控制權長期處于“公辦”狀態,并不是農民自己“當家作主”,政府的強制干預是農村信用社的工作性質和商業銀行一樣,并沒有使農民減少辦理儲蓄和貸款的手續流程。信用社所追求的利潤最大化和服務廣大人民群眾質量相沖突。
三、對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出現問題提出建議
(一)劃分產權并予以公布社會
農村信用社的古今在劃分產權的過程中要考慮到歷史和資金再投入所擁有的股份,特別是對農民以前的投入資金一定要結算清楚,并將產權結構公布于眾,讓公民知道自己的股金的產權狀況。同時信用社應加大對股權的集中,過于分散的股份,容易使信用社在重大決策出現分歧,社員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下降,更不利于基金的穩定性和社員行使監督管理的權利。所以信用社應積極主動收購分散股份,以此提高社員工作積極性和資金的穩定性。
(二)完善人員配備和權責制度
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革同時還要求社員對此制度的了解性,所以信用社應提高社員和領導在產權改革的認識度。建立與產權制度相適應的法人治理結構,重新配備社員代表大會的人員,是其擁有獨立自主的權利。明確理事會和主任的責任和義務。完善監督管理體系,監督管理部門的職權一定要與其他本門單獨分開,讓其發揮真正的監管能力,減少不良貸款的發生,使信用社朝著健康道路上發展。
(三)完善獎懲制度
農村信用社應完善獎懲制度,主用體現在兩個方面:對參與性高的社員股東,積極為信用社發展獻言獻策,主動出謀劃策為信用社發展創造各種條件的社員股東實行獎勵激勵他們,提高他們對信用社工作的積極性和支持度;對工作的態度不認真的員工,而造成不良貸款,降低信用社效益的實行懲罰制度,警示他們。同時信用社還應主動召開會議,讓廣大社員和職工之間交流心得,以此完善他們在工作中出現的不足之處。
(四)保障公平、公正原則
各級地方政府應自身發展狀況來完善農村信用社產權問題,需要提高農民對農村信用社的認識,了解信用社對他們的好處和國家政策上的扶持,讓他們在行使自己的權利中得到歸屬感,積極調動農民股民的參與性,在社員代表大會上應給予農民股民的發言權,讓他們體會到“當家作主”的感覺,提高服務質量。要規范人民銀行的管理形式,減少政府對信用社發展好人決策的干預,保障公平、公正原則的實行。
四、總結
農村信用社的產權改革意味著國家對農村金融的重視程度,產權的明晰提高了城鄉社員股東對參與管理信用社的積極性;完善的獎懲制度,必將帶動廣大社員及員工的工作支持度和積極性。經營權和表決權真正的落實到社員代表大會上,讓城鄉社員股東真正體會到“當家作主”的優越感。隨著多樣性信用社的發展,帶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使農村信用社真正做到了“支農惠民”的工作核心。
參考文獻:
[1]李瓊.論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J].湖南社會科學,2006,03:94-96.
[2]王文莉.農村信用社現行產權制度缺陷及改革政策建議[J].陜西農業科學,2006,04:131-134.
[3]王曉涵.我國農村信用社的產權制度改革探析[J].甘肅農業,2007,12:34-35.
作者:鄭新輝 單位:昭蘇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推薦期刊:《當代縣域經濟》(月刊)創刊于2013年,系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批準,由四川省社會科學院主管主辦,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全國唯一專注于深度研究和宣傳縣域經濟的高端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