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9月07日 分類:科學技術論文 次數:
摘要:目前,全球范圍內創設維修權的立法方興未艾。近十年來,美國以州級法律的形式,逐漸在各州鋪開維修權的立法進程;歐盟以指令和行動計劃等形式,在法律文本中添加了維修權條款。雖然在立法目的上存在差異,但歐美維修權立法都面臨著與知識產權法的融合問題。在主張知識產權強保護的當下,單一的侵權抗辯形式已經難以承擔修理行為的積極含義,消費者等主體的修理行為及其利益可能會受到侵蝕。因此,在與知識產權法相協調的背景下,維修權具有一定正當性。同時,維修權的適用也將為知識產權擁有者設定相應義務,以期達到利益平衡。此外,當前疫情和3D打印技術的發展,可以深化對于設立維修權以應對知識產權擴張問題的思考。
關鍵詞:知識產權;維修權;示范法;3D打印;疫情
維修(亦稱修理)是指維持或恢復產品設備最初或較好運轉狀態而采取的行為,①而維修權(RighttoRepair)②是權利主體以有競爭力的價格維修有缺陷的商品或獲得維修服務的能力。當前,爭取維修權已在世界各地形成了一股社會風潮。這股風潮的支持者有環境保護主義者、工程師、農民、科學家以及消費者組成的各色團體,還包括了微小企業以及個人用戶。③這些團體或個人對于維修權有著大同小異的訴求,例如環境保護主義者的目標是要通過修理延長電子設備的使用壽命,以減少全球每年遞增的電子垃圾總量。④
對于普通消費者而言,他們就是想要擁有對購買產品進行修理的選擇權,既可以選擇原制造商進行維修,也可以選擇自己維修或第三方代為修理。從地域上看,美國比較重視消費者權益,這與美國注重財產權和以消費者為核心的法律淵源有關,歐洲則從環境保護切入,努力爭取設立統一的維修權。在美國,自2012年馬薩諸塞州的維修權法案開始,這股風潮以州一級立法的方式緩慢推進。⑤雖然許多相關立法還沒有被州議會通過,但以消費者為核心的維修權已逐漸進入美國公眾的視線。
同時,歐盟委員會也于2015年發布了第一版《循環經濟行動計劃》,明確提出了增強公眾獲取維修信息和零部件的建議。⑥此外,3D打印技術的飛速發展,特別是2020年初暴發的疫情,加劇了消費者以及社會各界對設立維修權的需求。不過,很明顯,要創設維修權必須先過知識產權(主要是專利權和著作權)這關。鑒于設備原制造商通過知識產權法對產品(包括零部件)中技術、外觀以及相關修理信息等的控制,如何在理論和實踐中協調知識產權和維修權的關系,進而使維修權更好地與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相融洽,將是筆者于本文中研究的核心問題。
一、維修權的由來及發展
20世紀90年代開始,電子設備迅速成為日用產品的首選,隨之走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結果,大部分的日用產品不論是出于技術上的還是經濟上的原因,都不再讓用戶能夠獨立維修。作為較早提出維修權的組織,美國維修委員會(RepairAssociation)在最初設計該權利時,主要是以保護消費者權益為目標:一方面,提升消費者在面對有意阻止售后自行修理的制造商時的維權意識;另一方面,基于消費者選擇自由和促進競爭的目的,給予消費者選擇價格更為便宜的獨立維修服務商的權利。⑦
美國馬薩諸塞州率先在2012年通過法令,要求本州內的汽車制造商向獨立的維修商提供修理工具和相關信息。⑧雖然該法令僅在馬薩諸塞州實行,但其通過后,許多汽車制造商與修理商達成諒解備忘錄,同意修理商在全美范圍內使用相關維修工具和相關信息。⑨然而,之后美國多州與維修權相關的立法提案遭到了眾多大型制造商的反對。
與美國相比,歐洲將建立維修權的目標主要設定在環境保護之上,特別是為了減少對能源和自然資源的消耗,進而達成實現循環經濟的目標。
整體上,雖然歐美兩地立法目標偏重不同,但都基本認同在現階段阻礙消費者或獨立維修服務商對產品設備進行維修的如下因素:(1)他們缺乏該設備如何運行的相關知識;(2)缺乏零部件、技術信息,以及有限制的合同存在;(3)缺乏修理設備的經濟激勵;(4)缺乏對設備的情感和經濟依賴;(5)另外,設備自身還缺乏可以被修理的設計或制造特征。
2009年的歐盟《生態設計指令》要求持續提供維修零件和維修所需的信息。
在《循環經濟行動計劃》中特別提及了維修權的概念(僅針對通信電子設備產品),并預計在2021年通過立法或非立法等方式在歐洲確立新的維修權。
二、融合視角下維修權的正當性
(一)維修權和知識產權都以增加社會福利為目的
在討論維修權在知識產權法框架內的正當性之前,有必要先討論維修權在更為廣泛的社會公共利益背景下的正當性(即外部正當性)。要明確的是,雖然維修權是基于公共利益而建立起來的立法訴求,但這并不是對于知識產權的無視,因為兩者都建立在利益平衡的基礎之上。
從上述爭取維修權的社會運動可知,呼吁者的訴求也都集中在了增加社會福利(如設備維修市場中的競爭、環境保護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上。因此,僅限于以知識產權為中心的維修權論述顯然是狹隘的,也忽略了激勵創新亦是知識產權制度的核心宗旨之一。相應地,更不能基于某一特定利益集團的立場,將知識產權保護與公共利益之間的優先性進行隨意排序,而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維修權和知識產權有相融的理論基礎
當前關于知識產權正當性的著述有許多,以下筆者將以凈社會收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功利主義理論為首要分析工具,解析當前維修權立法反對者的訴求,同時輔以非功利主義理論的闡釋,試圖以此全面把握維修權可以融入知識產權法框架的理論基礎(即內部正當性)。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看,知識產權制度及其政策是對創作者或發明者成本與收益的一種權衡,其實質是將成本和收益加總計算,從而得出一套較為合理的經濟模型。
三、維修權為知識產權所有人設定的義務
在本部分中筆者將結合實踐重點討論維修權在知識產權法背景下的適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現實問題。筆者于本文中已經敘述了美國示范法中的四個原則性要求,其實質是基于維修權對原產品設備制造商(即知識產權所有人)設定的四項法律義務。設立維修權的預期是,原制造商(權利人)、消費者和獨立維修服務商等各方能在知識產權法框架下實現各自權利與義務的相互支持,從而在維修市場中找到各自利益的平衡點,最終實現社會福利的增加。
四、疫情之下的維修權與3D打印技術
2020年初全球疫情的暴發和3D打印技術的日趨成熟,一方面加速了各國在應對危機中設立維修權來處理知識產權擴張問題的冷思考,另一方面點燃了人們對于新興數字化制造技術對供應鏈本土化改造的熱思考。
(一)疫情下的公眾獲取與激勵創新之辯
從激勵創新的角度看,市場中的專利制度就是要保證新技術的產出,能夠動態地維持在一個最優水平。因此,在以市場為主導的前提下,知識產權所有人更傾向于將其產品投入到商業利益最大化的領域之中。換言之,涉及個人利益較小而社會公共利益較大的領域很少會得到關注,這也是市場經濟使然。然而,全球范圍內的疫情使許多學者疾呼,在當下提升知識產權的可利用性和實施性可以增強社會的整體創新,增加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技術的數量。
五、結語
筆者于本文中先從近年來歐美設立維修權的社會背景和立法示范入手,然后討論了維修權在知識產權法視域下的正當性和所設義務,得出維修權和知識產權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都是可以調和的結論,最后以現階段的社會公共事件(新冠疫情)和技術發展(3D打印)為切口分析維修權在具體情境之下如何實現的問題。
從法理的角度看,在強調知識產權強保護的當下,傳統的侵權抗辯形式已經難以承擔修理的積極含義,消費者和獨立維修服務正當的修理行為及其利益可能會受到侵蝕。設立維修權可以增加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提升市場的競爭,減少資源浪費,從而增加凈社會收益。從規范的角度看,在當前中國制定專門的維修權法律可能為時尚早,且爭議較大,立法成本過高。因此,當前對于維修權的立法建議是,可以通過上下兩層、“由下而上”的方式按序推開。
具體而言,先從下層開始,政府可以制定維修權相關的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以應對某特定行業(如通信設備或汽車修理等)或某特定公共事件(如疫情);然后進入上層,嘗試在我國《專利法》中添加筆者于本文中提及的維修權的一般條款,并在相關的條例中對維修權進行具體規制,即細化維修權的適用主體(不僅是消費者,而且應包括第三方的獨立維修商)、權利邊界和救濟措施。此外,還可以在我國《著作權法》的避開技術措施條款(該法第三次修正中的第50條)中加入“因維修權而避開技術措施,不視為違法”的表述,作為一款。
知識產權論文: 安徽省農業科學院知識產權管理現狀及對策建議
涉及商業秘密的保護,無須畫蛇添足,應仍維持已有相關法律的適用。筆者希望通過維修權與知識產權的相互協調,實現知識產權法律體系自身的完善。這對于應對疫情尤其重要,因為維修醫療設備的權利是性命攸關的大事。用戶需要確定行為的合法性,以放心地使用諸如3D打印那樣的顛覆性技術。同時,明確的維修權也將降低醫院和醫療救濟組織作為3D打印醫療設備和更換零件用戶的侵權風險。另外,政府應在保護知識產權所有人排他權的同時,看到公共利益的重要性。
作者: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