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9月03日 分類:農業論文 次數:
提要:文中基于微觀調研數據,運用條件價值評估法(CVM)對農戶農業綠色生產受償額度進行測算,通過構建Heckman兩階段模型識別影響農戶接受補償的意愿及補償額度的因素。在此基礎上,運用分位數回歸模型探究影響農戶受償水平即強度的關鍵因素。研究發現:1)有64.54%的農戶愿意接受補償,其受償金額為233.98元/畝/年時,對農戶從事農業綠色生產有促進作用。2)一般價值能顯著提升農戶接受補償的意愿,政府激勵的促進作用和監管的抑制作用同樣不容忽視。當農戶感知到環境價值影響深遠時,其更希望獲得高水平的補償。3)環境價值、政府激勵和成本風險的系數變化呈“V型”,宗族網絡的系數變化呈“倒V”型。在意愿受償水平較低的農戶中,銷售前景對受償水平的負向作用最強,其次是一般價值和成本風險的正向作用。而對受償水平較高的農戶,排名前三的影響因素依次是政府激勵、銷售前景、環境價值。
關鍵詞: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綠色感知;外部環境
化學品過度施用及廢棄物不當處理,逐步引發的農業面源污染問題,阻礙了農業生產的綠色化轉型和高質量發展[1,2]。為此,權威部門出臺綠色生產相關的補償政策,旨在通過政策改革,引導農戶自覺從事農業綠色生產。然而,實踐中的政策實施效果卻不理想[3]。農業綠色生產是一種具有明顯正外部性的公共產品[4],政府所確定的補償額度關乎以從事農業活動為主要生計的農戶生活水平,并且其具體補償方式和標準會受到每個農戶家庭的關心。因此,探究適當的補償水平、制定合理的補償政策是理論界和實務界都不能忽視的重要問題。
目前,有關補償的研究主要側重在能源利用[5]、海洋養殖[6]、草原畜牧[7]、森林保護[8]等方面。但從農業綠色生產角度探討農戶受償意愿的研究較為缺乏。在少數研究中,自身稟賦、經濟收入、技術便利性、環境知識等因素會影響人們的受償意愿[9,10]。
盡管這些研究為文中奠定了堅實基礎,但仍存在不足之處,主要體現在:前期研究主要聚焦從人口基本特征或非經濟因素的某一個方面選擇變量進行單獨探究,并沒有綜合考慮或認識到農戶的內在綠色感知和外部環境因素對農戶受償意愿的作用,更沒有提及具體需要補償多少才能激勵農戶實施農業綠色生產。鑒于此,文中試圖將農戶內在的綠色感知與其所處的外部環境因素一起納入本研究,探悉其對農戶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的影響。
方法上,采用條件價值評估法測算農戶愿意接受農業綠色生產的具體補償額度,然后使用Heckman兩階段模型識別影響農戶受償意愿及受償額度的因素,并在此基礎上運用分位數回歸模型探究影響農戶參與綠色生產受償水平即強度的關鍵因素。通過文中研究,以期為制定合理的農業綠色生產補償政策提供參考,對鼓勵農戶積極參與綠色生產,進而推動農業綠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1研究設計
1.1數據來源及被試特征
數據源于課題組2020年9~11月在河南省3個產糧大縣(杞縣、孟津縣、寶豐縣)及山東省3個產糧大縣(齊河縣、鄆城縣、曹縣)的走訪調查。本研究累計發放問卷668份,剔除信息不完整、前后回答矛盾的問卷后,獲得有效樣本643份,有效率為96.26%。在有效樣本中,男性占比53.19%,年齡在40歲以上的農戶占比68.75%,受教育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農戶達84.14%,擁有耕地面積在10畝以下的農戶占比33.44%。此外,有53.03%的農戶選擇參加農業合作社,61.12%的農戶選擇兼業。
1.2問卷設計
在問卷中首先設計詢問農戶個人及其家庭基本情況,接著解釋農業綠色生產的好處,最后詢問有關受償意愿及額度的問題。正式調查問卷主要由四部分組成:1)農戶對農業綠色生產的內在感知。2)農戶所處的外部環境。3)農戶的受償意愿及最低受償金額。4)農戶的基本統計特征。問卷中的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包含兩個核心問題,即“如果政府對實施農業綠色生產者進行補償,您愿意接受補償嗎?”,設置兩個選項:A.是,B.否。如果受訪者給予肯定回答,則詢問第二個問題:“您認為每畝至少每年要補償多少元能激勵大家進行農業綠色生產?”,答案分別介于0~1000元之間,共計六個備選選項:A.50元以下,B.50~100元,C.300~500元,D.500~1000元,E.1000元以上。
1.3方法選擇與模型構建
條件價值評估法(ContingentValuationMethod,CVM)主要通過假想市場環境來直接詢問和調查人們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ToPay,WTP)或受償意愿(WillingnessToAccept,WTA)[10]。文中基于CVM兩項選擇調查法,首先詢問農戶是否愿意接受農業綠色生產補償,再進一步詢問其愿意接受補償的額度。根據現有文獻[11],為計算農戶的受償額度,研究采用分組處理。
1.4解釋變量選取
文中核心解釋變量是影響農戶對接受農業綠色生產補償的綠色感知、制度環境、市場環境、人際環境。借鑒現有研究[2,12-14],結合實地調查情況,綠色感知變量選擇一般價值、環境價值、社會價值3個指標衡量;制度環境變量選擇政府激勵、政府監管2個指標衡量;市場環境變量選擇銷售前景、成本風險2個指標衡量;人際環境變量選擇宗族網絡、朋友網絡2個指標衡量。除核心解釋變量之外,文中根據已有研究[2,15],還選擇了其它因素包括個人特征、家庭特征作為控制變量,探究可能對農戶接受農業綠色生產補償的影響。
2結果與分析
2.1WTA值的估計結果
依據統計學原理[11],采用各區間中值代表農戶農業綠色生產意愿的受償額度,對于1000元以上的補償金額用1000元代替。由表2可知,有64.54%的農戶愿意接受農業綠色生產補償,且選擇補償區間在300~500元這一范圍的農戶占比最高。
2.2WTA值影響因素的回歸結果
2.2.1Heckman兩階段模型回歸結果
利用Heckman兩階段模型得到的估計結果。就綠色感知而言,一般價值在第一階段通過1%的顯著性檢驗,在第二階段通過10%的顯著性檢驗,表明農戶進行綠色生產能為家庭帶來的可觀經濟收入越多,越能提升其接受農業綠色生產補償的意愿,同時希望得到更多的政府補償。此外,環境價值在第一階段不顯著,在第二階段通過5%的顯著性檢驗,說明實施農業綠色生產帶來的環境價值能提升農戶的受償額度。
社會價值在第二階段通過1%的顯著性檢驗,表明農戶越積極響應政府號召,越希望獲得更高的補償金額。對于制度環境的兩個維度,政府激勵在第一階段通過5%的顯著性檢驗,表明政府激勵對提升農戶綠色生產的受償意愿有顯著積極作用,當農戶受到的激勵措施越多,則該農戶接受補償的可能性越大,但是該變量在第二階段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即不論激勵措施如何增加,均不能影響農戶的受償額度。與之作用相反的是政府監管,其在10%的水平上負向影響農戶農業綠色生產的受償意愿,表明政府的監管或懲罰措施越多,農戶則越拒絕接受補償。
市場環境中的銷售前景在第二階段通過5%的顯著性檢驗,且系數為正,說明農戶越贊同綠色生產銷路好、價格高,則越希望得到較多補償。成本風險在第一階段通過1%的顯著性檢驗,且系數為負,表明當實施農業綠色生產需要更高成本投入,給家庭造成的經濟負擔越重,同時改變原有生產方式會犧牲創收機會,則農戶越希望得到更多補償。而在人際環境方面,宗族網絡在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分別通過5%和10%的顯著性檢驗,表明農戶受到家人的支持越多,其越愿意積極接受綠色生產補償。
朋友網絡在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均不顯著,表明相比親戚對農戶生產決策的影響,朋友網絡的影響較弱。在所有呈現的顯著核心變量中,一般價值、銷售前景對農戶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水平的影響呈逐漸上升趨勢,但具體的影響方向、影響程度不同。就一般價值來看,其系數在OLS回歸和10~50分位上顯著為正,但在50~75分位呈下降趨勢,表明在受償水平較低的家庭中,農戶對一般價值的感知正向促進其接受補償的額度。
銷售前景在OLS回歸和10~75分位上顯著為負,表明農戶感知到農業綠色生產的市場銷路越好、產品越容易售出,則希望獲得的補償越少?赡芤驗榫G色農產品的收入彌補了部分用于綠色生產技術改進的成本投入,因而會降低對政府補償的期待。而受償水平較低的農戶往往對農業綠色生產的收益期待較小,故不愿意承受較大風險接受補償以實施綠色生產。環境價值、政府激勵和成本風險的系數變化呈現“V型”。
具體來看,環境價值系數在25~50分位為負,在75~90分位上為正,在90分位點上達到最大,表明對受償水平較高的農戶來說,當意識到綠色生產帶來環境收益時,其期望的受償水平更高。在制度環境方面,政府激勵的OLS回歸結果在5%水平上顯著,表明農戶感知到政府激勵對其綠色生產受償水平有較大影響。而且系數在75分位達到最高點,隨后開始下降,在10分位、75~90分位上顯著為正,表明激勵措施的效果越明顯,該部分農戶越希望接受更多補償。而成本風險的系數在10~25分位上顯著,說明對意愿受償水平較低的農戶作用明顯。此外,人際環境中宗族網絡的系數變化呈“倒V”型,且在OLS回歸和50分位點上有顯著正向作用,而朋友網絡的影響均不顯著,表明宗族網絡對農戶受償水平的影響高于朋友網絡。
3討論
綠色補償作為一種政策工具,其優勢在于能夠使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與環境保護的目標相一致[16]。文中在梳理相關文獻的基礎上,利用微觀農戶調研數據,對農戶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進行分析和論證。
與以往研究相比,文中在重新組合并優化綠色感知和環境因素的各指標后,將農戶內在的綠色感知及制度環境、市場環境、人際環境一同納入本研究,考察綠色感知和環境因素對農戶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的影響,突破了以往研究單獨選取某一個或某兩個指標進行探討的局限,具有一定的創新意義。通過研究發現,農戶對一般價值的感知越明顯,其越希望接受更多農業綠色生產補償,這一觀點與以往研究得出的“受償額度與家庭經濟情況無關”的結論不同[17],因為在以農事活動為主的發展中國家,農戶對農業的熱情可能受到補償的激勵[18]。
在制度環境因素中,政府激勵對農戶的受償意愿有積極顯著作用,這與以往研究成果即“激勵措施能強化農戶的自覺性,進而鼓勵其改變過度施用農藥的生產方式”一致[19],再次證實了政府激勵對農戶從事農業綠色生產的重要作用。不過,政府監管對提高農戶受償意愿的作用較為薄弱,可能解釋是實踐中的政策實施仍難以對農戶化學品投入行為進行有效監督。也有研究指出[20],如果能發揮政府管控和市場激勵的協同效應,對規范農戶生產行為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治理措施。
此外,不同于以往研究[13],文中得出市場環境中銷售前景的影響遠遠超過成本風險的影響,進一步擴充了市場環境對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的影響方式及作用大小。文中還發現,人際環境中宗族網絡能顯著影響農戶的受償意愿及受償額度,朋友網絡的影響卻不顯著,這不同于以往研究對“社會網絡與綠色生產技術采納行為”關系的分析[21],原因在于中國是一個典型的“熟人”社會,農戶進行重要決策時的參考對象往往是親近的人[22]。此外,文中發現農戶期望獲得的農業綠色生產補償額度為233.98元/畝/年,盡管這與以往研究存在一定差異[17],但卻能在一定程度上激勵農戶積極參與綠色生產行動,而且這一發現能彌補綠色生產受償意愿研究相對不足的缺陷。
文中也存在一些局限。首先,文中重點考察了農戶的內在感知及其所處外部環境因素對農戶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的直接影響,這些變量的影響機制仍需進一步探索。未來研究可增加其他可能的中介變量如信任感,或引入綠色感知與環境因素的交互項進行研究。其次,文中僅探究了農戶在一個時間點的受償意愿及受償額度,沒有考慮時間動態性帶來的偏差。未來研究可在較長時間范圍內設定不同期限對農戶跨期綠色生產意愿的差異進行研究。
4結論
基于微觀農戶調查數據,通過實證分析可獲得以下結論:
(1)有64.54%的農戶愿意接受一定金額的補償作為參與綠色生產行動的激勵。在不考慮控制變量的影響下,使用CVM測算出農戶愿意接受補償的平均受償額度值為233.98元/畝/年。
(2)一般價值、政府激勵、政府監管、成本風險、宗族網絡是影響農戶農業綠色生產受償意愿的關鍵因素。其中,成本風險在較大程度上阻礙農戶接受補償,一般價值顯著提升農戶接受補償的意愿,政府激勵的促進作用和監管的抑制作用均不容忽視。一般價值、環境價值、社會價值、銷售前景、宗族網絡是影響受償意愿額度的關鍵因素。當農戶希望得到可觀經濟收入、較多社會認可及感知到環境價值影響深遠、綠色農產品銷售前景廣闊時,農戶則希望獲得更多補償。
(3)從作用趨勢來看,環境價值、政府激勵和成本風險的系數變化呈現“V型”,宗族網絡的系數變化呈現“倒V”型。從作用大小來看,在意愿受償水平較低的農戶中,銷售前景對受償水平即強度的負向作用最強,其次是一般價值和成本風險的正向作用。而在受償水平較高的農戶中,排名前三的影響因素依次是政府激勵、銷售前景、環境價值。
農業論文范例:大數據背景下社會資本參與綠色農業供應鏈的融資機制研究
文中結論提供了重要的政策啟示:1)適當設立保險基金保證農戶進行農業綠色生產的收入,同時大力加強環境知識宣傳,提高農戶對綠色生產環境價值的認同感。2)完善激勵和監管制度,提高農戶的經濟補償額度,以彌補農業綠色生產成本與效益的差距。同時積極培育包括宗族網絡在內的非正式制度,充分發揮其在農戶接受補償方面的促進作用。3)健全和拓展綠色農產品銷售市場,為從事農業綠色生產的農戶提供良好銷售環境。此外,強調農戶之間的社會互動并促進同行之間積極交流,從而鼓勵更多農戶接受農業生產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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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明月,趙圃婕,陳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