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1月04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廣東醫藥行業職稱分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等級,高級會有副高級和正高級,中級職稱是主管藥師,副高職稱是副主任藥師,正高級職稱是主任藥師。下面學術顧問給大家具體分享廣東醫藥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評職人員可作為參考:
一、主管藥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1.取得藥學或相關專業(醫學、護理學、生物學、化學,下同)碩士學位,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學位前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累計3年以上。
2.藥學或相關專業研究生班畢業或雙學士學位,取得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初級資格的,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3.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初級資格的,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4.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專科畢業,取得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初級資格的,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5.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畢業,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初級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二)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兩項:
1.參加一項或以上科研項目的研究工作。
2.解決過本專業的技術難題。
3.編寫本單位技術規范及管理規定并付諸實施。
4.參加過科技成果的轉化或新產品的推廣。
5.能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開展工作或學習。
(三)業績成果條件
任現職期間,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市(廳)級以上科技成果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獎勵證書為準)。
2.市(廳)級以上立項科研(調研)項目的主要參加者(以項目結題書為準),本專業技術工作業績較好。
3.完成本專業新技術、新項目的推廣應用一項,為單位取得較顯著效益。
4.參加編寫的單位技術規范、規程及管理辦法被采納,并已付諸實施。
5.技術管理、質量管理工作成績明顯,獲市以上獎勵。
6.獲本專業技術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排名須前3)1項以上。
(四)學術成果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編寫出版著作一部。
2.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第一作者)。
3.撰寫有較高水平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2篇以上(須經2名同行副高級以上職稱專家鑒定)。
二、副主任藥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與申報專業對應的藥學專業中專以上學歷,且取得主管藥師職稱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2.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3.獲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者。
(二)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
1.平均每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不少于40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應的業務工作量。
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及業務工作量可以適當減少,但必須達到所規定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二以上。
2.具有指導、帶教、培養本專業中級專門人才的能力,有一定的組織和領導能力,每年為本專業技術人員專題講授不少于10學時、帶教下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學時的經歷。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省(部)級攻關項目或重點科研(調研)項目的主要參加者(以項目結題驗收書為準,排名前3)。
(2)完成科技新成果轉化或新品種的開發、推廣、應用工作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3)負責處理過較重大的技術問題或解決本專業技術難題1項以上。(附相關證明材料:單位證明、解決問題技術方案、取得效益的體現)
(4)國家級標準、規范等文件的主要編寫者。
(三)業績成果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下同)。
2.省級科學技術獎(含經國家科技部正式授權頒發的國家級藥學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8名,二等獎前5名,三等獎前3名)。
3.廣州、深圳市科學技術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獲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
4.主持完成1項以上新藥臨床前研究。(以取得新藥申報注冊受理號為準)
5.獲得有較大價值并轉化為生產力的本專業發明專利1項(排名前5),或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的本專業實用新型專利2項以上(排名前3)。
6.主持完成市級以上立項課題或省級以上藥學學會立項課題(以項目結題驗收書為準)。
7.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完成本專業新技術、新項目、新方法的推廣應用1項以上,經市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或省級以上藥學學會組織專家鑒定,在某一方面確實處于國內領先水平(須提供鑒定材料)。
8.獨立完成國家級標準、技術規范3項以上,或地方標準5項以上(以頒布件為準)。
(四)學術成果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編完成本專業學術專著(10萬字以上)1部或主要編寫任務的副主編(獨立撰寫2萬字)完成本專業學術專著(10萬字以上)1部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期刊發表論文1篇。
2.合作完成(撰寫2萬字以上)本專業學術專著1部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第一作者)。
3.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第一作者)。
三、主任藥師
(一)學歷、資歷條件
具有與申報專業對應的藥學專業中專以上學歷,且取得本專業副主任藥師資格后,從事藥學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技工院校中級技工班畢業生與中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技工班畢業生與大專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
(二)工作經歷(能力)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
1.平均每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不少于35周(每周5天)并完成相應的業務工作量。
因工作需要兼任一定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及業務工作量可以適當減少,但必須達到所規定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二以上。
2.具有指導、帶教、培養本專業中高級專門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組織和領導能力,每年為本專業技術人員專題講授不少于15學時、帶教下級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30學時的經歷。
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或主要參與完成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技術攻關項目或應用研究項目1項以上(排名前3),或主持完成市廳級重點項目2項以上。(以項目驗收結題書為準)
(2)主持完成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或重大產品開發工作1項以上。
(3)國家級標準、技術規范的主要編寫者(以正式頒布實施為準)。
(三)業績成果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8名,二等獎前6名,三等獎前5名,以個人獎勵證書為準,下同)。
2.省級科學技術獎(含經國家科技部正式授權頒發的國家級藥學科學技術獎)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5名,二等獎前3名,三等獎前2名)。
3.廣州、深圳市科學技術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三等獎第1名),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一等獎獲項目的主要完成人(前2名)。
4.獲得3項以上有重大價值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技術發明專利(以授權證書為準,排名前3,提供經濟效益證明材料)。
5.獨立完成國家級標準、技術規范5項以上(以頒布件為準)。
6.主持1個以上新藥產品的研究開發,并取得臨床研究批件(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批件和研究報告)。
(四)學術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編完成本專業學術專著(10萬字以上)1部或主要編寫任務的副主編(獨立撰寫5萬字)完成本專業學術專著(10萬字以上)1部和在本專業核心期刊或國家一級學會期刊發表論文2篇。
2.合作完成(獨立撰寫2萬字以上的第一作者)本專業學術專著1部和在本專業核心期刊或國家一級學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3篇(第一作者)。
3.在本專業核心期刊或國家一級學會期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4篇(第一作者)。醫學論文投稿刊物:中華中醫藥以“把握前沿、探索未知”為己任,堅持“繼承與發展并重、中醫與中藥并重、理論與實踐并重”的原則,全面反映中醫藥學科(含中醫、中藥、針灸、中西醫結合、民族醫藥等)的新思想、新觀點、新技術、新成果,交流國內外中醫藥學術信息,為發展中醫藥學術、提高人類健康水平服務。
以上就是廣東醫藥方向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評職稱人員可作為參考,從這些條件中也能看出評定的職稱級別越高,所需要的論文、論著等加分材料就越高,評職人員應該盡早的做準備,或者還有相關疑問,可以詢問該平臺學術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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