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年04月07日 分類:新聞中心 次數:
選拔博士研究生是從入學考試(考核)、錄取到進入博士候選人為止的全過程,目的是為了適應學科發展需要而挑選有興趣、有潛力的并能堅持的學生。因此,十分有必要避免選出對科學缺乏興趣、資質不夠的濫竽充數,浪費了國家稀有的教育資源。
當前我國在統考招收博士研究生,這種沿襲高考模式的統一考試,雖然在節約選拔成本、體現教育公平等方面,有一定的可取之處之外,卻嚴重的存在機械化、分數論等弊端,被選出的考生大都是考試能力占優者,排斥了一些有志于科學研究、但應試能力略差的考生。
基于績點高低為主要錄取標準的保送生制度,同樣存在“唯分數”、 黑箱操作等問題,并不完全適合選拔博士研究生。最近幾年正在逐漸推廣應用的“申請考核”制度,是世界著名大學普遍實行的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制度,該制度的主要特征是放權給導師,寄希望于導師能夠選拔出真正有學術潛力的學生,培養出一批真正能夠致力于學術研究的創新型人才。該制度在中國雙一流大學正在取代統一考試與保送生制度已經是大勢所趨。
“申請考核”制度一般有如下步驟:
最重要的就是考生提交科研成果,導師組按照標準,給每個考生打分,得分前幾名者方可進入第二個環節,來學校接受筆試和面試。這當然有很多優點,不再“一分定勝負”,而是采用多元化評價體系,減少了繁重的閱卷工作,讓真正有科研實力的考生進入讀博隊伍,其中導師在錄取過程中的決定地位大大提高提高,比較方便選擇、匹配合適的學生。
由于沒有那么多的硬性考試條件等框框,申請審核制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導師的主觀意愿,所以也必然出現了拼關系、“近親繁殖”、尋租等現象,易導致新的“教育不公”。具體表現如下:
(1)設置門檻過高。有的學校規定: 必須有一作論文、必須有SCI論文;必須要有單位的同意證明、提供政審表等;英語六級成績5年內有效;畢業3年之內的考生才能報考。
(2)偏重院校背景。個別高校對于學歷有特殊要求,必須畢業于985和211工程院校;將大量名額傾向于碩博連讀和直博生,只留給其他考生極少數名額!尤其是對于往屆生和社會考生頗不友好!
(3)導師權力過大。個別學校規定,學生報考之前必須征得報考導師的同意或簽字!在錄取時,導師有最終決定權;個別導師直接忽略不熟悉的推薦人或不認識的學生。如此錄取考生,為后來的導師的“霸凌與剝削”埋下了伏筆。
雖然博士“申請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大趨勢,但如果沒有好的和公平的招生制度,或者規范的招生流程,那么受損失的,其實還是我國的科研水平和實力與青年學子的脆弱心靈!
錄取之后,還有三個重要環節才能決定考生是否能成為博士候選人考生。
第一是課程考試(核)。一定數量(2-3門)的必修課程,在規定等級以下,就直接淘汰。
第二是是實驗室輪轉(Laboratory Rotation)。這是對學生進行科研能力訓練的途徑,也是學生全面了解學科、加深師生間的了解,更好地進行師生間雙向選擇打下基礎。輪轉通常是三個,每個實驗室至少要待上三個月時間,一共一個學年。輪轉是由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實驗室。導師會主動向考生介紹自己實驗室的工作,積極爭取考生進入自己實驗室來輪轉。導師也可以通過指導輪轉,更深入與全面了解考生的實際情況與興趣偏好,挑選自己滿意與合適的考生,做自己的研究生。這就好比通過自由戀愛而結婚,遠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配,通常更合適。
第三是選擇導師。在輪轉的基礎上,考生通過面試、聽課、輪轉等一定時間對導師的考察,了解導師水平與性格,諸如,人品正派,性格寬厚,從學術背景、科研成就、培養學生等幾個方面,還有就是與考生自己的研究興趣的匹配。此外,聽取實驗室的師兄弟們的間接反映,結合自己的學術興趣和實際感受,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課題和自己信任的導師。
由于指導教授人數多,而每年錄取的學生少,在師生選擇的關系中,學生處于占優的位置。這樣,博士研究生才有可能不是老師的 “學徒”,而是科研的合作伙伴。聽課、輪轉等多個環節,構成一個相互支撐、有機協調的整體構架,為實施博士論文的選題、實驗、寫作、答辯等奠定優渥的基礎。
世界著名大學就是這樣根據學生的學術成績、研究潛力和適應能力等因素來篩選并招收合適的博士研究生,各個層次畢業的考生自由地選擇學校、項目與導師,雙方達到各自的滿意程度,成為科學研究的合作伙伴,而不是“雇傭勞動”關系。
總之,只有相對公平公正的制度,才能合理的選拔出博士研究生,對推動科研進步也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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