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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醫療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本條件適用于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醫療(執業類別為臨床、口腔類)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副主任醫師
解決臨床復雜疑難問題形成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臨床病案、手術視頻、MDT診療報告、醫療質量改進案例等代表性成果1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政府科技獎勵1項。
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或編委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1項。
主任醫師
解決臨床復雜疑難問題形成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臨床病案、手術視頻、MDT診療報告、醫療質量改進案例等代表性成果2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的科技獎勵1項,或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廳局級科技獎勵1項。
在國家級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2項。
浙江省護理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適用于在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護理、助產等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副主任護師
在護理領域形成相關的護理標準、護理技術規范、護理專家共識、護理指南、護理案例、護理操作視頻、護理質量改進案例等1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政府科技獎勵1項。
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或編委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1項。
主任護師
在護理領域形成相關的護理標準、護理技術規范、護理專家共識、護理指南、護理案例、護理操作視頻、護理質量改進案例等2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的科技獎勵1項,或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廳局級科技獎勵1項。
在國家級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2項。
浙江省藥學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適用于在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臨床藥學、中藥學或藥品調劑等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副主任(中)藥師
在藥學領域形成相關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合理用藥分析報告、疑難病例討論報告、用藥監測報告等成果案例1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申請院內制劑批件、藥物臨床試驗許可或新藥生產批件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政府科技獎勵1項。
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或編委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1項。
主任(中)藥師
在藥學領域形成相關的形成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合理用藥分析報告、疑難病例討論報告、用藥監測報告等成果案例2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院內制劑批件、藥物臨床試驗許可或新藥生產批件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的科技獎勵1項,或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廳局級科技獎勵1項。
在國家級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2項。
浙江省醫學技術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適用于在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醫學技術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副主任技師
在醫學技術領域形成相關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醫學技術報告、技術指導方案、MDT診療報告、醫療質量改進案例等成果案例1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政府科技獎勵1項。
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或編委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1項。
主任技師
在醫學技術領域形成相關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醫學技術報告、技術指導方案、MDT診療報告、醫療質量改進案例等成果案例2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的科技獎勵1項,或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廳局級科技獎勵1項。
在國家級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2項。
浙江省中醫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適用于在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中醫(執業類別為中醫)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副主任中醫師
在中醫領域形成相關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臨床病案、手術視頻、MDT診療報告、臨床新技術推廣使用報告、臨床試驗報告、醫療質量改進案例報告等代表性成果1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申請院內制劑批件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政府科技獎勵1項。
主持開展中醫藥相關的臨床循證研究,并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發表相關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或編委公開出版(主校)中醫藥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1項。
主任中醫師
在中醫領域形成相關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臨床病案、手術視頻、MDT診療報告、臨床新技術推廣使用報告、臨床試驗報告、醫療質量改進案例報告等代表性成果2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院內制劑批件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的科技獎勵1項,或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廳局級科技獎勵1項。
主持開展中醫藥相關的臨床循證研究,并在國家級期刊(第一作者)發表相關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公開出版(主校)中醫藥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培養中醫傳承人2人以上,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2項。
浙江省公共衛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適用于在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公共衛生(執業類別為公共衛生)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副主任醫師
在公共衛生領域形成相關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疾病與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公共衛生應急處置預案、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報告、衛生學評價報告、技術指導方案等代表性成果1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政府科技獎勵1項。
在省級及以上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或編委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1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1項。
主任醫師
在公共衛生領域形成相關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疾病與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報告、公共衛生應急處置預案、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報告、衛生學評價報告、技術指導方案等代表性成果2項。
吸取本專業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獲得授權國家發明專利2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的科技獎勵1項,或以第一完成人獲得廳局級科技獎勵1項。
在國家級期刊(第一作者)、SCI(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或作為主編、副主編公開出版(編譯)本專業學術專著(含教材)1部。
人才培養工作成效顯著,帶教本專業領域的下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和質量在同類人員中居于前列,主持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縣級單位可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獲得人才培養相關項目、成果2項),或發表高價值科普作品2項。
浙江省臨床研究專業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本條件適用于在浙江省醫療衛生機構從事臨床研究或臨床研究輔助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副研究員
作為主要起草人,參與制(修)訂省級及以上臨床診療指南、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1項,并通過相應機構批準,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期刊上發表與臨床研究相關的學術論文2項。
以第一完成人獲臨床研究相關的發明專利1項;或參與的臨床研究獲得院內制劑批號、新藥證書、醫療器械證書等1項。
研究員
作為主要起草人,參與制(修)訂國家級臨床診療指南、技術規范、標準和規程并通過相應機構批準1項,或以第一作者在國家級期刊上發表與臨床研究相關的學術論文2項。
以第一完成人獲臨床研究相關的發明專利2項;或參與的臨床研究獲得院內制劑批號、新藥證書、醫療器械證書等2項。
浙江省基層衛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條件-學術成果類要求
適用于在浙江省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不含縣級單位,含縣域醫共體分院)中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藥學、護理和醫學技術等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通過本標準取得的衛生高級職稱,定向在縣以下醫療衛生機構(不含縣級單位,含縣域醫共體分院)使用。
副主任(中)醫(藥、護、技)師
解決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等常見問題形成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臨床病案、手術視頻、護理案例、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用藥分析報告、論文專著、科普作品、技術專利、醫療質量改進案例等代表性成果1項。
主任(中)醫(藥、護、技)師
解決基層常見病、多發病等常見問題形成的衛生標準、技術規范、專家共識、指南、臨床病案、手術視頻、護理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報告、論文專著、科普作品、技術專利、醫療質量改進案例等代表性成果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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