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1月24日 分類:期刊知識 次數:
南寧地區從事會計,財務,財政,金融,稅務,審計,統計,資產管理等工作的會計人員可評定會計師,副高級會計師,正高級會計師等職稱,也需要滿足相應的職稱成果要求,下面學術顧問對此展開詳細講解:
南寧會計人員評高級會計師職稱論文、著作要求
取得副高級職稱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開出版有統一書號(ISBN)的審計及相關專業專著1部(本人獨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其中獨著須10萬字以上,合著本人撰寫須5萬字以上)或者編寫一部已正式出版的審計相關專業教材,本人獨立撰寫15萬字以上。
(二)在公開發行的期刊或國家級經濟類報刊上發表有應用價值的審計及相關專業論文4篇以上(第一作者,每篇2000字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發表審計及相關專業論文1篇以上(每篇2000字以上),經同行專家鑒定,具有重要理論創新和現實指導意義。
(三)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1項以上審計相關的省級以上審計科研課題、政策研究課題、調查研究課題,并通過課題驗收鑒定;或主持審計相關的市級以上科研課題2項以上,經同行專家鑒定,達到區內領先水平。
(四)縣級以下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獨著或第一作者在省級以上專業期刊發表本專業論文2篇以上,以及結合本人負責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承擔的重點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項目的專業技術工作實踐及取得的突出業績,獨立撰寫技術工作報告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3000字,并提供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與的項目立項、結項、驗收、鑒定等相關證明材料。
(五)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被省級以上黨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論文條件,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南寧會計人員評副高會計師職稱論文、著作條件
取得中級職稱以來,其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公開出版有統一書號(ISBN)的審計及相關專業著作,本人獨立撰寫3萬字以上;或編寫1部已正式出版的審計及相關專業教材,本人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對未注明作者所撰寫章節的著作或教材,須由主編或出版社出具作者寫作分工的證明。
(二)在有國內統一刊號(CN)的報紙、期刊上或在有國際統一刊號(ISSN)的國外報紙、期刊上發表2篇以上獨立完成的審計及相關專業論文、調查報告。
(三)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被省級以上黨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論文條件,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都是會計人員評職稱成果要求,由此也能看出職稱級別越高,那么成果要求就越高,或者您還有相關的疑問,可隨時和在線學術顧問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