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5年05月15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社科縱橫保護我國紅色文化遺產 介紹站內社科雜志:《社科縱橫》由甘肅省委宣傳部主管,甘肅省社會科學聯合會主辦綜合性文史期刊,國內刊號CN:62-1110/C;國際刊號ISSN:1007-9106。是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核心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引文數據來源期刊、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全文收錄期刊。 新理論版 《社科縱橫》是由中共甘肅省委宣傳部主管、甘肅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主辦的面向國內外公發行的綜合性學術理論刊物,主要刊載政治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藝術、哲學史學、文化傳媒、語言學、教育學等學術文章。
摘要:紅色文化遺產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內容,在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歷程中,充分地發揚紅色文化精神是至關重要的。紅色遺產的保護迫在眉睫,當前我國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面臨諸多問題,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紅色文化遺產的傳承。因此,我們必須要充分認識紅色文化遺產的重要性,針對紅色文化遺產保護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從而加強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
關鍵詞:社科縱橫,紅色文化遺產,保護
1為什么要對紅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
1.1保證歷史舊址、文化景觀的完整性
對紅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有利于實現歷史舊址和文化景觀的完整性。文化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紅色遺產包括紅軍長征、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的重要革命紀念地、西柏坡、鄧小平故居等等,這些富有歷史底蘊的文化景觀是紅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受到嚴重威脅。不少歷史文化名城(街區、村鎮)、古建筑、古遺址及風景名勝區整體風貌遭到破壞。文物非法交易、盜竊和盜掘古遺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違法犯罪活動在一些地區還沒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貴文物流失境外,在這種情況下有必要加快對紅色的文化遺產進行保護的進程。
1.2讓紅色精神得到更好的傳承
保護紅色文化遺產,能夠使紅色精神更好地傳承。紅色精神是紅色遺產的核心和精髓,紅色文化精神富有多方面的內容,長征中的不畏艱難,勇于克服困難,堅持不懈,不放棄的精神;愛國主義精神,革命英雄主義精神;偉大的奉獻精神、革命文化精神、抗戰文化精神、解放區文化精神、新民主主義文化精神、社會主義文化精神;延安精神、沂蒙精神、西柏坡精神、抗美援朝精神、大慶精神、航天精神、兩彈一星精神,對于紅色文化精神進行保護,就是要不斷地發揮愛國主義情懷,弘揚艱苦奮斗的創業精神,讓這些精神更好地傳承和發揚下去,在我國構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進程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2我國紅色文化遺產保護面臨的問題
2.1缺乏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的觀念和意識
缺乏紅色遺產保護的觀念和意識是我國紅色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面臨的基礎問題,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物質文明的極大豐盛,價值觀的多元化導致人們紅色文化意識越來越淡薄,那些紅色文化、革命情懷、文化精神正在喪失,這在無形之中就造成了紅色遺產缺乏保護的局面。也就是說,我國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在物質化的生存條件下已經喪失了其基本的功能,人們對于紅色遺產的忽視已經成為了紅色文化遺產保護中存在的最大的問題,必須要在這方面加以認識和整合,有效提高對于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度。
2.2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缺乏
毋庸置疑,對于紅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的時候要花費大量的經費,但是地方經費撥款不足,這就會使得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力不從心。在這方面,用于維護文化遺產的財政撥款與文化遺產修繕所需的資金之間的矛盾已經非常突出,比如安徽省擁有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451處,省財政給予的文物保護經費只有400萬元,平均每處每年不足1萬元,經費嚴重不足。其實我國的很多地方紅色文化遺產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客觀上經費的不足是造成紅色遺產破落局面的重要原因所在,只有在經費和資金上加大投入,才能夠改進這種局面,不斷地促進我國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
2.3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保護機構
在我國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的問題上,由于我國對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沒有一部完善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和指導,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紅色文化遺產散亂、無規則的局面,很多的法律條文均散見于各類不同層次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之中,而不是整體、系統地集中體現在一部法律中。比如,我國的法律條文中都具有相關的法律法規來對紅色文化遺產加以保護,例如《環境保護法》、《自然保護區條例》、《城市規劃法》等等。但是由于這些法律條文都是在個別的細節上有相關的措施,并不系統,在具體運用時很難有可操作性;同時這些細枝末節并不全面,造成我國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中漏洞百出,給紅色文化遺產保護造成了很大困難。
3如何促進我國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
3.1強化紅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增強責任感
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首先要強化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識,增強個人的責任意識。對于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來說,它是我們全社會的共同財富,保護紅色文化遺產是全社會每個人的責任。紅色文化遺產不僅僅是相關的歷史舊址和文化景觀,更重要的是它還是一種紅色文化精神,是一個社會甚至全人類不斷向前發展的動力和源泉。這種文化的精神力量能夠不斷地引領我們走向光明、不斷地追求個人的人生意義和人生價值,提高自我覺察能力。物質的發展不應該沖淡紅色文化精神,恰恰相反我們更要依賴于這種文化精神的力量,因此要提高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
3.2國家和地方要給予足夠的經費支持
目前我國的紅色文化遺產需要大量的資金和經費的支持,現如今的文化舊跡在漫長的歷史發展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一些問題,這就需要花費部分經費來進行修補或者重塑;對于一些尚未開發完全的紅色文化遺產,如尚未動工的絲綢之路,如果要將絲綢之路開發并保護,那么就需要更多的資金來進行支撐,必須要解決好當地人們的生活、居住等問題,這些因素都要進行充足的估計和分析。總之,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大量的資金和經費的支持,國家和地方需要進行大量的經費的支持和參與,才能夠促進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開發。紅色文化遺產作為一種有力量的資源,投入經費會在今后收獲更多的回報。
3.3完善法律法規,制定保護措施
完善保護紅色文化遺產的法律法規,通過制定一部完善的保護紅色遺產的法律法規來督促紅色遺產的保護,徹底地改變目前紅色遺產分散、保護不力的局面。如通過制定《紅色文化遺產保護法》或《紅色文化遺產保護條例》來保證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的順利實施,將具體的保護措施具體化,將各個細節的內容說到位,考慮到各種情況。對于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需要重視的問題,我國是依法治國的國家,在逐步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進城中,通過制定一部保護紅色文化遺產的法律來督促這一任務的實現,具積極的現實意義的,所以應盡快加強立法,在日后要積極地實行。
4 結語
紅色文化遺產是我國傳統文化的重要載體和形式,對于我國的紅色文化遺產進行保護,首先可以保證歷史舊址、文化景觀的完整性,讓紅色精神在新時期得到更好地發揚,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關于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還存在著較多問題,例如缺乏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的觀念和意識、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缺乏、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和保護機構。必須要在這三個方面進行改進,強化紅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增強責任感、國家和地方要給予足夠的經費支持、完善法律法規,制定保護措施,不斷地推進紅色文化遺產的保護,促進我國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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