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3年09月22日 分類:推薦論文 次數:
摘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時建設工程項目的主要環節,同時,評標也是非常重要的環節,評標工作是否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直接關系到工程招標投標的預期目的能否順利實現。本文介紹了建設工程招標的幾種評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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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實行招投標,是我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也是與國際接軌的需要。而評標是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核心,評標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及科學性對確保招標方和投標各方的正當權益、使招投標工作在經濟建設中發揮實效具有決定性意義。目前建筑市場上的評標方法主要有無標底法、合理低價法和綜合評分法,本文通過對這幾種評標方法進行對比分析,從而選出最適合我國現階段工程招投標的評標方法。
評標是招標投標過程中的核心環節,是工程定標的基礎。建設工程的招標評標,是指對投標人交的投標文件進行分析比較,從而判斷其優劣,并提煉出評估報告,對中標人提出推薦意見和建議。我國現行的普遍運用的工程招標評標辦法主要類型有以下三種:
1. 綜合評分法。綜合評分法在建設工程中又被稱為綜合打分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評標專家組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評審和量化打分,以評標總得分最高的投標人作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評標方法。評標的主要因素有投標報價、施工技術、財務狀況、社會信譽、歷史業績、服務、對招標文件的響應程度以及相應的權重等。
綜合評分法是目前我國工程界,尤其是規模大、技術難度大、施工條件復雜的大型工程普遍采用的評標方法。該方法兼顧了價格、技術等方面的因素,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工程招標文件的要求,能全面評估投標人的整體實力。在采用綜合評分法時,投標人往往本著保本微利的經營思路來進行報價決策,根據評分標準合理報價,這樣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報價能力,同時也可以避免不正當的低價競爭。
但是,該方法除了報價這一客觀因素外,其他標準均受個人主觀判斷影響,且評標專家一般都是臨時抽調的,短時間內無法充分熟悉所評工程的資料,不能全面正確掌握評標因素及其權值。評標專家的選擇和專家評標的客觀性成為綜合評分法能否發揮實效的兩個關鍵要素。因此,選用綜合評分法時,在權重系數的分配上要盡可能的考慮工程項目的主要影響因素。在打分的過程中,要盡可能限制評標人在打分過程中的主觀隨意性,要制定具體、明確、客觀,具有可操作性的打分標準。
2.經過評審的合理低價法。合理低價評標法就是在各商務條款滿足招標文件且各項報價在基準價的合理區間內,選擇投標報價較低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或中標人的評標方法。該方法對招標前期的工作質量要求比較高,應加強對投標企業的資格預審,確保入圍企業都是資質較高、信譽優良、能獨立完成項目的企業。
在定標過程中應建立“澄清制度”,給投標報價低于成本價的投標人一個澄清機會。投標人如不能合理說明或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應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競標,其投標應作廢標處理;如投標人能對其所使用的先進工藝闡述見解,則應給予相應的高分。
此方法最大的不足之處在于評標過程難以量化,所謂“合理的最低投標價格”其實是很難有一個明確標準的,稍不留意,評標就演變成為“唯價格論”。一方面,若招標文件對標書技術參數表述不準確或評標專家對技術細節的考察出現差錯,就極易出現投標方以低價中標的現象出現。很多投標者就利用了這一點,先以低價中標,再通過降低標準、偷換材料等手段將工程風險轉嫁給業主,是合理低價中標成為空談。另一方面,要正確審核并選擇出不低于成本價且報價最低的投標方,其前提是評標專家對工程中的各項企業成本有較深的了解,然而因為種種原因,階段評標專家很難有充分理由評估出某家企業的報價是否低于其成本價,因此,當報價中沒有明顯錯誤時,評標專家會順理成章地將最低報價的投標方推薦位中標單位,此舉實質上沒有貫徹真正意義上的經評審的最低評標價法。
3. 無標底法。無標底評標就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標中,業主不編制標底,而將各投標單位的報價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取剩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衡量投標人投標報價是否合理的標準。無標底評標是國際招標中通用的作法,存在如下優點:(1)施工企業要想在激烈的招投標市場競爭中獲勝,就不得不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員工素質,降低投標報價,從而節約建設投資。(2)由于沒有標底,也就不存在標底泄漏的問題,可以遏制腐敗現象,使人為因素的干擾降至最低。(3)將主觀評價因素從評標條件中剝離出來,增加了評標標準的透明度,保證了評標結果的公正性。
另外在我國現階段采用無標底評標法還存在以下缺點:(1)價格最低,不能保證質量最優。許多施工企業為了能夠中標而盲目降低報價,一旦中標后,為了保證自己的經濟利益,要么在施工時偷工減料,為工程質量埋下了隱患;要么以各種理由要求業主追加資金,使招投標失去了本來意義。(2)由于不設標底,評標時缺乏參考值,可能導致投標方走價格聯盟,人為抬高或降低投標報價,產生圍標、串標現象,使其他企業的報價因遠離基準價而被淘汰。(3)在投標各方競爭激烈的情況下,施工企業為了能中標而互相攀低報價,可能會加劇不正當競爭,使本來就不太規范的我國招投標市場更不規范。因此,無標底法評標不適合我國現階段的實際,但它是一個前進方向,是一種理想模式,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招標評標工作是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重要環節,上述幾種評標方法均存在一些缺點和局限性,同樣的工程采用不同的評標方法將會產生不同的結果,我們所能做的也只是盡最大可能選擇“最合適的評標方法”。評標辦法的選用是把握評標工作的關鍵,必須面對當前工程招標評標工作所提出的新考驗,深入探索和和就各種工程招標評標辦法,推進工程招標評標辦法的創新與優化,并結合工程實際情況選用最適合的招標評標辦法,確保工程招標投標順利開展。
因此,招標方選擇合適的評標辦法,必須以深入了解建設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明確工程實際需求為前提,“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搞“一刀切”,不跟風、不盲從,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靈活選用,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選擇最為適合本工程的工程招標評標辦法,進而做好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工作,實現工程招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