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年05月07日 分類:經濟論文 次數:
摘 要:作為一項國家戰略,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在對農村的主戰場位置、老年人的需求狀況的深刻把握基礎之上。歷時性地看,既有研究經歷了從 “資源匱乏”到 “精神空缺”的老年需求定位轉向,并基于客體本位視角提出文化公共品供給路徑,但這種過于強調老年人的受眾角色以及 “物”的供給內容,忽視其精神需求實現于村莊主體間性的社會交往這一事實。伴隨鄉村社會轉型,生產性交往、儀式性交往逐漸失去實質內容,而社會性交往因為“熟人社會”與 “需求同質”雙重條件支撐,被認為是滿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主要實踐類型。然而,以公共空間衰落、公共文化異化、公共組織無為和公共利益脫嵌為表征的村莊 “去公共性”,致使老年人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面臨不少困頓。以邁向友好為取向,提出組織動員同輩群體與適老文娛活動、加強國家宣傳下鄉與村莊精英吸納、重塑基層組織自主性與公共服務能力、創新土地確權模式和結平衡賬機制四重路徑,以促動社會交往所需的空間再造、文化親和、組織有為和利益相關,推動 “不分年齡、人人參與”的村莊社會交往秩序建構。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精神空缺;社會交往;去公共性
一、問題的提出:農村老年人精神慰藉的日常化路徑
何以可能七普數據顯示,當前我國 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已經高達 135%,在 “十四五”期間,老年人口將突破 3億,正式邁入中度老齡化社會。① 在此背景下,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首次將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上升為一項國家戰略。相比于西方發達國家,中國面臨的老齡化情勢更為復雜,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第一,現代化滯后于老齡化所帶來的 “未富先老” (時間不同步),第二,中青年群體外流帶來老齡化水平的 “城鄉倒置”(空間不均衡)。時空維度的交相疊加凸顯了農村人口老齡化應對的艱巨性和必要性,農村養老問題也因此作為人口老齡化議題的重要內容進入國家和公眾視野。
農村養老主要包括物質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其中物質支持是最為基本的養老需求。按照時序性來說,傳統時期農村老年人基本可以獲得子代提供的養老服務和資源反饋,并不存在 “過老難”的說法。到了 “汲取取向”的稅費時代,由于生計資源有限與個體化意識興起,農村家庭常常因為資源分配問題發生矛盾,有些老年人甚至走上了 “氣不過而尋死”的地步。此后,資源視角成了不少學者解析農村養老問題的常規視角,也是他們據此提出相應對策的落腳點。比如有學者認為,由于沒有足夠的養老金和購買醫療保險,多數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令人堪憂,為此國家應該推動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發展,提高農村老年人養老金水平,以便強化農村養老的經濟基礎。②
進入資源反哺的新時代,無論是從國家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健全、抑或打工經濟興起帶來子代生計能力提高,還是女兒養老模式漸趨流行來看,當前農村老年人基本擺脫了 “愁吃、愁住、愁穿”的底線生存困擾,養老資源匱乏問題也不像以前那樣緊張和凸顯了。即便是對那些為數不多的、已經失去自理能力的高齡老人來說,他們的生活照料需求也往往能夠在家庭內部或通過購買養老機構服務得到解決。在馬斯洛看來,個體的需求結構具有層次性和梯度化特征,物質支持的獲得并不能代替個體對其他養老服務的渴求。
這意味著,在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轉化的時代背景下,“好生活”應該取代 “求生存”成為對當前農村老年人養老需求層次的新定位。從學界來看,“好生活”作為一個抽象概念尚未形成統一定義,但 “讓生活充實起來,變得有意義,值得過”是被普遍認可的判斷標準。① 以此為參照,伴隨農村社會的個體化和流動化轉向,老年人作為村莊里的守望者,或多或少存在孤獨、失落等消極情感,時常產生抑郁、消沉和空洞等不良情緒。而且,相比城市老人和普通老人,農村留守老人的心理健康水平更低,其脆弱性和閉鎖性特征頗為明顯。②
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物質贍養和精神贍養問題應該同時得到重視,持續性的精神慰藉體現包容性的社會關懷。圍繞老年人精神慰藉問題,學界展開了較多討論。比如,在慰藉類型上,劉金華等學者將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建構為黏著型、松弛型、消極型和獨立性四種類型;③ 在慰藉路徑上,劉雪明倡導建立政府主導的心理救助機制、創新綜合干預、動態跟蹤的服務機制,來化解農村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困境,④ 等等。在這些研究中,相關學者不約而同地倡導 “找回家庭”。然而,這種 “找回家庭”的專業呼吁和學理構思遭到了現實條件,即代際居住空間分離、傳統孝道倫理式微以及家庭結構原子化的客觀反叛。對此,尤吾兵指出,依靠子代滿足老年人精神贍養需求的管道已經狹窄化,亟需多維度拓展養老服務供給管道。⑤
由此,老年人精神贍養問題逐步溢出家庭邊界,進入國家老齡政策視野。沿此脈絡,有學者提出政府要發揮引領角色和制度優勢,整合多方面的社會資源來加強精神養老產品和運動設施的有效供給,此外,要加快推動 “醫養結合”項目下鄉,通過在村莊中設置精神養老專項機構提供服務。⑥毫無疑問,上述研究闡釋了精神贍養對于農村老年人養老議題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探討了老年人精神贍養服務的幾種供給路徑,具有一定的啟發性和借鑒性,但其不足之處同樣需要點出。首先,既有研究單純把老年人當作需要贍養的客體,忽視其主體性和自我服務能力,因此本質上是老年負擔論視角的某種變體或翻版。
其實,近年來,隨著積極老齡化理念傳播開來,很多學者開始強調要將認知視角從“老年負擔論”切換為 “老年資源論”,指出老年人是一種人力資源、社會財富和發展活力來源。⑦ 其次,既有研究重點強調通過提供基礎養老設施、醫護項目等 “物”的外部供給來滿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但這忽視了只有人和人的深入互動才能實現精神需求的滿足,人與 “物”的互動無法替代農民主體性間的日常社會交往。⑧ 這些質性判斷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量化研究的證實。比如,鄭曉冬和方向明發現參與社會交往對老年人的自評健康和精神健康有著顯著的正向作用。⑨ 客觀來講,這些宏觀量化研究揭示了社會交往在農村老年人精神需求滿足上的結果顯著性和變量相關性,但它很難捕捉伴隨村落現代轉型而來的社會交往場景變遷以及老年人在此過程中遭遇到的交往困境。
作為一種推進,本文將立足老年資源視角,以社會交往為切點來中觀性地思考農村老年人精神慰藉實現的日;緩剑诰唧w操作上,首先基于村莊轉型背景闡釋老年人社會交往的實踐類型和支持條件,其次,以公共性視角為分析框架,剖析當前農村老年人社會交往困境的表達樣態及其成因,最后根據現存困境,擬重建老年人社會交往的可行路徑。
二、面向村莊:老年人社會交往的實踐類型與展開基礎
伴隨現代性元素下鄉,農民進行社會交往的實踐載體正在悄然轉變,尤其對老人來說,這種轉變塑造了他們滿足精神慰藉需求的獨特路徑以及支持條件。
(一)農村老年人社會交往的實踐類型
社會交往形式反映了農村社會的整體構造。在傳統社會,農業生產構成農民生存的物質基礎,圍繞人生大事所舉辦的各種儀式活動支撐人們實現生命意義的價值載體,而平日里的生活往來則豐富了農民的社會面向。無論是特殊事件還是平日往來,都是農民擴大與他者的接觸、展開社會交往的機會窗口。根據交往性質,大致可以將村莊社會交往分成生產性、儀式性和社會性三種類型,而農民的生活節奏正是在三重社會交往實踐中有序展開的。具體來講,生產性交往是指農民圍繞農業生產所展開的交往行為。在傳統小農生產方式下,一旦面臨各種風險,家庭僅靠自身力量往往難以應對,農民之間因此有著很強的合作生產需求。村莊內部形成了一套互助性質的幫工、換工等用工模式。
相比于 “雇工”的埋頭干活,參與互助勞作的農民在辛勤工作的同時也在進行社會交往,以至 “勞動現場熱鬧得很”。而儀式性交往是指在特定時空場域中,農民圍繞人與自然、祖先、靈魂和人生意義所展開的交往活動。在農村,儀式性交往現實地表達為農民圍繞人生重大事件展開的交往實踐,典型的如婚喪嫁娶、蓋房、生子等 “大事”。通過親身參與儀式活動,交往雙方都能感受到社會支持能量,相互之間容易生成 “情分”,產生 “自己人”的認同歸屬。① 相比之下,社會性交往相對具象和廣泛,包括打牌娛樂、串門聊天和罵街斗嘴等,它是農民在日常生活中進行的溝通實踐。隨著現代性下鄉,生產性交往和儀式性交往已經很難展開。
從前者來看,首先,當前農村大量青壯年外出務工,生產性交往失去了以往主要由青壯年勞動力承載的勞作空間;其次,外出務工使得農民的勞動價值具有市場價格,變得可計算,務農的低價值性和務工的高價值性使人們失去參與義務性質的互助生產意愿。最后,農業機械化推廣和農機服務體系完善使得繁重的農業勞動逐漸被機器作業替代,農民的勞作時間縮短,從農業生產互助中開拓出來的社會交往空間也由此逼仄。從后者來看,當前儀式性交往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儀式性交往中的公共性越來越弱。這表現在,第一,儀式性交往過程簡化。以往需要通過社鄰互助才能實現的公共儀式活動,由于市場化服務主體的進入,逐步演變為人們吃飯的場合,村民間的儀式交往簡化為 “上桌吃飯”這一單一行動。
第二,儀式性交往行為異化。當前農村儀式性交往中的工具性已經遠遠超過了表達性意義,② 承載的文化意義越來越弱,無助于老年人精神層面需求的滿足。在此背景下,社會性交往受到學界廣泛關注。相比生產性交往和儀式性交往,社會性交往可以隨時開始,也可以隨時結束,而且由于存在共同話題和信任關系,農民很容易進入彼此語境,做到情感共振和心靈共鳴。因此,對農村老人來說,這種社會性交往門檻較低,接納性比較強,是其精神慰藉的重要實現方式。后文中的社會交往也主要從這一層次予以論述。
(二)農村老年人社會交往的展開基礎
1熟人社會:老年人面向村莊交往的社會基礎傳統村落是一個知根知底的熟人社會。盡管遭到現代性的沖擊,熟人社會也沒有在村落轉型中徹底走向終結,而是表現出相當的文化韌性。對老年人來說,熟人社會不只是他們 “生于斯、長于斯”的生活空間,還為他們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創造了條件。具體來說,其一,熟人社會的價值生產功能維系了村莊社會交往的純粹性和真誠性。在傳統村落中,農民之間有著很強的社會關聯和價值認同。即使到了現在,農民還是循著血緣地緣關系網絡確定自己在當下時空中所處的位置、他人的位置以及彼此的關聯。這種社會坐標的定位給老年人帶來熟悉、親密和信任的感覺,使其在進行社會交往時幾乎沒有心理束縛。
其二,熟人社會的共同生活經歷為老年人社會交往提供了話題域。融合了血緣地緣關系的熟人社會 “構成并重構了時空的各種接觸”③,正是在這種接觸中,農民通過村莊內部的傳播結構和遞送介質,與 “他者”共享了一套生活敘事和公共話題。圍繞這些共同話題,老年人能夠參與進來, “有話可說”,并在表達—傾聽的雙向過程中產生情感共鳴和心靈共振,從而緩解精神慰藉困境。
其三,熟人社會內部的去階層化機制維持了老年人社會交往邊界。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經濟分化差距逐漸拉大,拉平機制和轉移機制起了調節作用。具體來講,由土地制度、分家制度和意外因素組成的拉平機制使得農民的經濟分化程度有限,而在外發家的精英出走村莊 (轉移機制),使得其對村落社會階層結構和農民行為邏輯影響甚微。憑借熟人社會的去階層分化機制,老年人才能實現跨越階層邊界的社會交往?偟膩碚f,熟人社會為老年人創造了較為和諧的社會交往空間和理想的主體溝通情境。
2需求一致:
老年人面向村莊交往的內生動力在鄉土中國時代,農村老年人獲得經濟支持和精神慰藉并非難事,其原因在于:
第一,老年人普遍握有 “當家權”,因此在與家庭成員的朝夕相處和密集交往中,往往感受到 “被認同” “被聆聽”和 “被滿足”。這些養老 “反饋”足以舒緩他們的本體性不安全感。其二,老年人的閑暇時間也基本上被消耗在過密化農業勞作中,而農業活動的階段性和周期性使他們的生活秩序更加有節奏性和規律性,由此帶來心靈秩序的安頓和精神世界的充實。更重要的是,即便養老問題果真溢出了家庭范疇,村莊內部的在地化支持機制也會發揮作用。然而,改革開放之后,農村中青年紛紛走出鄉土, “離土又離鄉”。
與過去不同的是,近年來出于積累能力最大化和婚姻穩定性的綜合考慮,中青年進城模式從以前的 “單飛”或 “夫妻檔”變成了如今的“舉家進城”,最終家庭形態走向了拆分化,村莊也徹底成了吳重慶筆下的 “無主體熟人社會”。從結果來看,農民家庭 “拆分化”使得老年人對村莊社群間的交往產生了更為強烈的情感訴求與精神分擔訴求。①具體來講,這種 “拆分化”的家庭結構,一方面導致家庭精神贍養功能弱化,而父子間的電話交流無法替代面對面陪伴,老年人本身有向外尋找精神慰藉的強烈需求。
另一方面也強化了子代對老年人參與社會交往的需求。在孝道倫理尚未淪喪的當下,由于擔心老人在家出事而無人發現,外出務工的子女也希望老人走出家庭、邁向村莊,積極參與村莊內部的社會交往,以此排解孤獨感,乃至抵抗不可預料的老化風險。除了代際居住空間分離帶來家中 “無人”交往外,農業生產機械化通過大幅壓縮農業生產時間,又生產出了過剩的閑暇時間,它進一步給老年人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注入了驅動力。
具體來說,由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逐漸建立健全,農村老年人已經不需要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原本沉淀在家庭農業勞作中的充裕閑暇時間需要新的釋放窗口,如何安排閑暇時光成為老年人必須面對的重要事項。比較來看,城市老人的個體化閑暇在農村缺乏發展空間,農村老年人需要的是經濟和心理成本更低、適配主體年齡和能力結構的社會性閑暇,而社會交往便是這種社會性閑暇的實現形式。一言蔽之,由于年齡結構相仿、需求相對同質,農村老年群體在精神需求強烈和閑暇時間充裕的雙重激蕩下更容易向彼此敞開和面向村莊,并從主體間性的社會交往實踐中獲得不錯的情感體驗乃至新的身份歸屬。
三、去公共性:村莊轉型中的老年人社會交往樣態及其成因村莊公共性是村莊公共生活的本質屬性。② 作為一種生發于血緣地緣關聯的公共生活機制,它很容易將老年人帶入到村莊事務的討論與參與中,助其建立超越于個體的村莊社會關聯。依托這種面向村莊的社會參與和溝通活動,老年人不僅能夠排遣寂寞,而且可以通過信息的分享、觀點的表達和知識的生產獲得社會承認和集體認同。然而,伴隨農民生活的流動化和私人化轉向,鄉村社會正在經歷一場全面的“去公共性”過程。就其 “全面性”而言,這個過程不僅表達為公共空間的衰落和公共文化的遮蔽,而且體現在公共組織的無為和公共利益聯結的松散等方面。村莊 “去公共性”已經給老年人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帶來了較大難題,通過社會交往的老年人精神慰藉路徑越發失去村莊社會基礎的有力支撐。為了做到精準施策,本節將立足公共性的視角,從公共空間衰落、公共文化異化、公共組織無為和公共利益脫嵌四個方面,對老年人村莊社會交往困境的表達樣態及其成因進行總體檢視。
(一)公共空間衰落:老年人社會交往內容的淺表取向不同于公共場所概念,公共空間包含了人與其所在的物質環境,以及由人與物、人與人和人與社會編織而成的普遍聯系,① 這樣來看,公共空間可以分成地理導向的公共場域 (物質性公共空間)和功能導向的公共活動 (非物質性公共空間),② 它們構成老年人社會交往的空間載體。前者散布于村莊各個角落,田間地頭、大樹下、院壩都能作為公共場所供大家討論公共話題。③ 由于存在生活經驗和社會閱歷上的代際優勢,老年人面對這些生活話題非但不會 “無話可說” “當個聽客”,反而有時成為把社會互動過程推向高潮的重要人物。后者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具體表達為各種民間儀式活動,④ 如村民集會、鄉村祭祖活動和紅白儀式活動等,它承載著當地村莊的文化系統和集體價值。這些活動往往是老年人展開村莊社會交往、獲得心靈愉悅的重要載體,其原因在于,其一,尊老文化和祖先崇拜傳統賦予老年人在儀式空間中的權威地位和象征意義,某些 “上位”往往需要請老年人坐陣才不會違背倫常秩序。
其二,老年人因為熟知傳統規范,常常以儀式活動的主持者身份出現,典型如紅白喜事中的知客。通過參與這些活動,老年人能夠嵌入村莊社會交往網絡,從而深化 “群體卷入”和 “自我關聯性 (self-relating)”的情感體驗過程。然而,隨著現代性力量進入和打工經濟興起,物理性公共空間最先走向衰落,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家庭開始被視為私人領域而從公共空間中剔除,村莊公共空間漸漸萎縮并集中于幾個限定區域 (比如小商店),這對老年人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產生了重要影響,即物質性公共空間的單一性帶來社會交往過程的表層化。在轉型社會,由于擔心 “禍從口出”“得罪人”,村里老年人開始避免討論一些敏感話題,自此公共空間成了討論一些不痛不癢事情的地方,有學者干脆將之表述為從 “講閑話”到 “講廢話”的話語風格轉向,⑤ 看起來的 “一團和氣”表達的卻是日漸生疏的 “沒關系”。不難想象的是,老年人鮮有可能從這種社會交往中獲得觸及心靈、情感共振的溝通體驗。作為關聯結果,交往話題限制也影響到農民間的親密度和熟悉感。
特別對老年人來說,由于不再說閑話,又懶得講廢話,彼此之間的交流慢慢減少,小商店這種核心公共空間逐漸變成老年人共同曬太陽的地方,人群的聚集不再有實質內容,老年人之間的社會交往變得表面化。伴隨物理性公共空間衰落而來的是,非物質性公共空間也趨于 “祛魅化”,由此帶來農民社會交往形式化。過去,一場儀式活動往往需要舉全村之力才能完成,村民們的共同在場情境能夠拓展村莊社會交往的邊界和密度,營造涂爾干意義上的 “集體意識”。
現在,由于大量青壯年外出務工,儀式空間便失去了對年輕人的教育和訓誡作用,老年人也因此喪失了象征意義和公共性身份。更重要的是,當前村莊公共儀式活動開始由市場主體承接包辦,如紅白喜事 “一條龍服務”。當它們負責整個儀式的流程和節奏時,老年人在其中發揮作用的空間變得十分有限,村莊社會交往密度和社鄰黏連程度也由此降低,最終儀式空間成了湊熱鬧或吃飯的活動場所,不再構成老年人進行村莊交往的公共載體。
(二)公共文化異化:老年人社會交往話語的理性支配在費孝通筆下的鄉土中國時代,老年人憑借在歷史中形成的影響力和權威掌握 “長老權力”,主導著村莊公共文化的發展走向和評價尺度。⑥ 在這種以老為尊的文化生態下,老年人往往敢于承認自我的社會價值,積極展開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活動,并從中獲得心靈撫慰、情感體驗和社會承認。然而,村莊轉型帶來的不只是公共空間的萎縮,還有公共文化的異化,它使得村莊社會交往行為的理性化色彩越發濃厚。進入本世紀以來,中國社會的個體化特征越發明顯。
然而,由于沒有西方以福利國家和古典個人主義傳統等條件作為支撐,中國通過體制改革給個體 “松綁”,從而形成新的個體主義趨向最先帶來了物質欲望和消費主義實踐。① 最近幾年來,這些實踐及其背后的價值理念借助流動現代性的力量開始席卷鄉村,導致閻云翔所說的以 “重權利而輕義務”為表征的無功德個人有所崛起。在此背景下,長久以來一直建立在文化道德基礎上的人際關系和社會往來,變質為一種讓人憂思的、甚至相互利用的行為模式。于是我們看到以下兩種文化景觀在鄉村社會的同時并行。
一方面,受到發展主義話語和經濟理性擴展的影響,農民 (尤其是中青年群體)越發從 “有用”這一使用價值維度來評價老年人,那些不再支持家庭整體發展的老年人開始被視為 “負擔”或 “累贅”。在豫南農村調研時,當地農民甚至將失去勞動能力的老人稱之為 “垃圾”,“老人無用論”成為當地年輕人的共識。當這種低估甚至貶低老年人價值的文化習性變成村莊內部的 “自然態度”時,不僅無形中會形成對老年人的社會交往排斥,還有可能使后者產生否定自我存在意義的矮化心態結構,把向子女表露閑暇想法和養老需求的做法視為 “不會做老人”。至此,“生命不息勞動不止”成了他們的無聲口號,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活動不被認為是正當性和合情性的。另一方面,以往熱衷于公共事務的農民越來越將生活重心收縮到小家庭這種 “私”的單位上,村莊里 “愛管閑事”的人少了,村莊共識和公共規范因為 “公共人”的長期缺場變得搖搖欲墜,以至于出現了 “規則混亂”的社會后果。
這種 “規則混亂”主要體現在以下一點,即社會性面子的獲得可以不再通過為人公道、敢說直話等公共社區人格實現,也能經由各種物質性的消費炫耀和經濟展示獲得。“沒錢說不起話、做不起事、當不起人”等說辭在村莊中越發流行便是一大例證。在此文化生態下,村莊社會關系逐漸剝離倫理屬性,青年農民在社會交往中愈發充滿對各種人和事的經濟考量,其交往動機的理性化和功利化底色明顯。不難想象,正在被視為家庭 “負擔”的老年人將不再受到他人的接納和承認,日益滑落到村莊社會交往網絡的邊緣位置,其精神慰藉需求很難有人問津。一言蔽之,村莊公共文化價值異化無形中抬高了老年人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成本 (包括物質成本和心理成本),降低了他們參與社會交往的動力和能力。
(三)公共組織無為:老年人社會交往需求的回應不足就目前來看,農村公共組織主要包括制度化的村級組織和非制度化的民間組織兩種形式,它們對促進老年群體的日常交往和社會參與起著重要作用。② 具言之,村級組織通過吸納老人為村干部,為他們提供了積極有為的政治交往空間,老人治村一度是中西部農村的普遍現象。而憑借社會授權的組織身份,它們容易融入村民日常生活,參與村莊公共交往。另外,作為代表民意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村干部是當家人,發現并回應包括老年人在內的村民正當需求是其治理責任和道義基礎。
相比之下,老年人協會是農村中面向老年群體的主要民間組織,對老年人的養老需求比較了解,能夠憑借 “以老帶老”的方式將老年人組織起來。然而,伴隨鄉村社會轉型,村級組織和老年人協會在助力老年人社會交往上遭遇到如下困境:就前者來說,伴隨行政控制權下沉和強化,村干部年輕化和村級組織行政化趨勢明顯,由此影響其對老年人政治參與空間的拓展和社會交往需求的回應。在干部年輕化偏向下,鄉鎮政府對村干部人選有所 “篩選”,老年干部由此逐漸退出村莊政治舞臺,村級權力結構封閉化特征明顯,③ 這使其很難再借助正式組織身份與其他村民建立深度關聯,推動老年人的社會交往需求從私人關心事項變成村莊公共議題。
另外,年輕村干部與老年群體間存在代際鴻溝,倘若不深入老年人生活場域,他們很難了解老年人的社會交往需求和精神困頓問題。如果村干部年輕化只是影響老年人的政治參與空間,那么村級組織行政化則使老年人社會交往需求缺乏實質回應。當前村級組織的代理人和當家人角色越發失衡,其對上不對下的行為邏輯越發凸顯,這在具體治理實踐中表現為 “政務”對 “村務”的注意力優先分配。對于不作為基層政府重點考核的鄉村老齡工作,村級組織只有在老年群體成為政策指向的治理對象時,才會對其有所關照。其他時候更多是 “;”,而不會 “送上馬扶一程”。
進一步說,受到行政邏輯的總體支配,村級組織沒有根據鄉村老齡化的現實做出積極調適,加劇了其脫離群眾、背離服務者角色的態勢,在老年人的養老困頓和精神慰藉難題上難以發揮組織擔當。就后者來說,作為草根組織,老年人協會的發展很難離開村級組織的項目資源支持和合法性供給。而多地農村調研發現,在多中心工作的科層壓力傳導下,村級組織往往將這種 “離不開”作為對老協組織的吸納抓手,以服務于自身治理工作,由此致使后者無法自主滿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和養老服務供給。
就吸納機制而言,一是通過資源供給的控制機制。老年人協會的日常運行和文化活動離不開政府的經費支持,① 而作為老年人協會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政治接點,村級組織具備承接上級項目資源的正式資格,且在資源配置上有一定的調控權力,“給多給少,要看 (對我們工作的)配合情況了”是村級組織的常見態度。
二是通過合法性供給的控制機制。老年人協會雖然在政府的制度文本框架中得到形式承認,但它在鄉土社會的良性運行與發展無疑需要村級組織的實質承認。因此在多數時候,為獲得村干部支持,老年人協會通常主動吸納村干部來當名譽會長,以表示對村級組織的權力讓渡。在權力讓渡中,老年人協會往往淪為村級組織的治理工具,被動卷入大量的村莊治理事務,其實踐意圖和活動開展常常受到干預,以至無法集中時間和精力服務于老年群體。
(四)公共利益脫嵌:老年人社會交往結構的低彈性化作為農民行動的一部分,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是否順暢與互動雙方的利益關聯水平有關,共同利益交集越多,社會交往關系就更具彈性和韌性。在當前農村,土地仍舊是最大的政治,也是將松散農民連接起來的重要利益紐帶。進一步說,土地是連接村民與村民、以及村民與村莊關系的最重要的公共利益形式。② 從年齡結構來看,由于個體生計能力有限、晚年生活在村預期確定以及土地情結的記憶遺留,農村老年人對自家的 “一畝三分地”比較重視,在涉及土地利益相關的事務上也相對敏感,這也導致村里的大部分田地糾紛也主要發生于老年人群體之間。
一旦因土地利益問題心生積怨,老年人輕則和他人斷絕往來,重則采取各種行動進行抗爭。為此,村干部常常抱怨,“年輕人工作好做,老年人的工作最不好做,他們把土地看得太重了”。在過去,基于 “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地制度設置,握有土地所有權的 “農民集體”可以借助土地調整這一契機,充分激活村莊的政治性,從而通過實現土地利益調配和社會關系理順,舒緩在矛盾雙方心中的 “郁結之氣”,最終改善社會交往條件。不過,近年來以延長土地承包期、土地確權為主要內容的土地政策相繼發布,由此拉開了弱化村集體土地統籌能力、強化農民個體私有產權身份和地權意識的序幕,導致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制度優勢難以施展。作為衍生后果,第一,農地權利固化正在瓦解農民圍繞土地利益分配形成的利益聯結,有礙老年人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關系修復。
具體來講,當村干部喪失借助土地調整契機來理順人際關系和利益關系的能力和抓手時,土地矛盾就會越發成為農民私人領域的矛盾,這樣,問題解決主要依靠村干部的個人威望以及 “苦口婆心”做工作,而無法借助以集體統籌能力為依托的制度化的土地利益協調機制。更為關鍵的是,這種依靠村干部磨嘴皮子、依靠農民讓步的矛盾化解方式,缺乏實質作用,無法生產公共性,對老年人 “自我—他者”關系結構柔化作用不大。第二,地權意識在個體層面的擴張致使老年人從土地的利益關聯中脫嵌出來,導致以往圍繞土地動員展開的常態化社會交往有所減少,其結果便是,老年人之間社會交往密度大幅降低,并直接影響彼此的互動體驗和交往質量。
四、邁向友好:農村老年人社會交往生態的系統營造社會交往是滿足農村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的重要方式,具有 “低成本、可持續、高福利”的基本特征。然而,基于村莊多層面去公共性的現實,老年人遭遇到上述種種困境。故而,圍繞上述困境,本節將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行動主張。
(一)通過組織動員同輩群體與適老文娛活動,完成村莊交往的空間再造針對物質性公共空間的萎縮,國家啟動了以農民集中居住和鄉村改造為目標的新農村建設,加大了對農村基礎設施供給水平,修建了健身長廊、閱覽室之類的公共場所,然而,“這種幾乎完全照抄、照搬城市建設模式”對鄉村公共空間進行的改造,① 不僅呈現 “重 ‘建’輕 ‘營’”的特征,而且尚未考慮鄉村的特殊性和村民的心理需求,結果只能是形式與功能分離之后的無人問津。在這種背景下,農村公共空間的重建就不能僅僅停留在 “物”的供給層面,更應該深入公共空間的社會肌理,通過制度化組織和制度化活動培育來豐富老年人的交往群體和心靈世界。具體路徑如下:
1通過同輩群體間的組織動員,拓展老年人的交往群體對于當前中國來說,老年人處于個體分散式生活狀態并非是農村個體化進程的一個側面,而是一種消極后果。進一步說,老年人并非主動尋求面向自我內心世界的個體化,而是無法在公共空間獲得與其他人更深層次社會關聯之后的被動個體化,他們其實依舊有著較為強烈的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需求。正是看到這一點,鄂中 Y村老黨員便牽頭成立了老年人志愿服務隊,主要內容是義務巡邏、拾掇垃圾和協調糾紛等。志愿服務隊的成立建構了老年人社會交往的組織空間和對象圈子,讓老年人的認同歸屬單元從 “家庭”拓展到了 “服務隊”。相比家庭的倫理性底色,志愿服務隊呈現的是集體性特征,老年人在其中可以自主決定 “自己的活法 (alifeofone’sown)”,獲得更加舒展、自在且容易產生共鳴的社會交往體驗。應該講,在家庭主體長期缺場的背景下,依托同輩群體間的組織動員能夠彌補老年個體遭遇到的情感空缺和精神慰藉不足問題。
2通過開發適老化的文化活動,豐富老年人的心靈世界受限于文化消費水平與知識結構,市場主體主要為中青年群體開發的文化產品無法惠及老年群體,國家部門按照城市文化潮流和標準提供的文化服務同樣懸浮于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不符合他們的文化品味偏好,存在 “水土不服”,因此這類文化形式無法吸引老年人參與。對此,基層政府應該通過調查、收集、整理、分類和甄別信息等環節,了解農村老年人的文化活動偏好,發掘優秀的民間文化活動,為他們提供喜聞樂見的、匹配身心結構的文化活動和公共產品。
在湖南 W 村,地方政府便結合老年人的文化需求和品味偏好,組織舉辦了主要由老年人參與的舞龍燈、腰鼓隊和廣場舞等活動。相比打麻將之類的無價值生產能力的休閑活動,上述文化活動不僅沉淀了老年人充裕的閑暇時光,做到了自然時間的社會增值,并使其在 “有事可做”的生活狀態下體會到充實感和獲得感,而且保證了老年人參與的主體地位和主體性意識,讓他們不再只是充當文化產品的享用者,也能成為養老福利的合作生產者。這種生產者角色及其帶來的良好體驗,將成為其他老人更加敞開自己、主動與人交往的內在驅力和激勵機制,推動“要我參與”到 “我要參與”的生活心態結構轉向,最終助其走出 “精神孤島”。
伴隨鄉村社會的結構轉型和流動轉向,因血緣、地緣和姻緣關系編織而成的村莊社會關聯紐帶逐漸變得松散起來,農民也由于儀式組織主體的市場替代和基本公共品的國家包辦,彼此之間的社會交往密度和互動深度開始大幅降低,最終,曾經知根知底、你來我往的熟人社會逐漸為 “半熟人社會” “無主體熟人社會”所取代。當村莊共同體意識和多元主體支持結構弱化之后,農村養老問題就被還原為老年人個體及其所在家庭的私人關心事項,而在年輕子代常年外出務工的情況下,上述所言的老年人精神慰藉需求顯然得不到滿足,于是將老年群體重新組織起來,實現以集體力量來分攤個體老化過程中的生活風險、滿足彼此的群體卷入和社會承認需求作為一條路徑被建構出來。在有關如何組織的問題上,“利益相關”被認為是老年人開展互助養老和合作生產公共福利的有效形式。
結合老年人農業的生計模式比較普遍來看,土地利益在中國土地集體所有的制度優勢支持下可以作為 “組織老年人”的實踐基礎。只不過,近年來農村土地政策雖然帶有保障農民權益、增加土地產出的良好初衷,但是對土地資源屬性和財產屬性等經濟效益的過度強調,導致對土地的社會價值和政治意蘊的嚴重遮蔽,因此看似進行的是 “制度賦權”,實則是對村級組織統籌能力和利益協配空間的極大約束 (“限權”),以至于其無法利用土地這一利益中介,實現從 “人地矛盾解決”到 “人際關系理順”的有效轉化,難以在老年人的社會交往需求中發揮應有作用。作為調適:
1恰當保證
村集體的土地調控能力,實現老年群體的內部整合按照何·皮特的說法,我國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制度具有模糊性和不清晰的特征,① 正是存在這種特征,掌握土地所有權的農民集體在面對具體土地實踐時才能夠保持靈活性和轉化性。如今,受到西方產權理論和土地規模經營話語的影響,農地 “三權分置”政策已經或正在變成地方實踐,這種趨勢或許難以阻擋,但要謹慎將農民與具體的地塊利益進行綁定,因為這將大幅強化農民的地權意識和權利主體身份。為此,不少地方探索的以 “確權不確地”為表征的 “虛擬產權”模式值得借鑒。這種方式既賦予了農民的土地權利,也保留了村集體通過土地來治理的統籌能力和調控空間。依托這種空間和能力,在“老人農業”形態普遍存在的背景下,村集體可以圍繞土地問題定期進行相關議題討論和知識學習,提供老年人表達需求和內在想法的互動平臺,讓他們在主體性間的話語溝通中學會統合集體目標、社會階層和年齡集團,② 以此避免老年群體內部結構失衡所帶來的合作生產養老服務困境。
2通過激活
“結平衡賬”機制,柔化村民社會交往關系結構老年群體內部的前期統合只是柔化彼此關系結構的必要條件,并不能防止局部土地糾紛所引發的小規模人際矛盾。因此,村集體還需要立足農村土地集體所有的制度優勢,實現對私人利益的公共治理,其中有效激活 “結平衡賬”機制是關鍵。①
鄉土社會具有人事融合的總體特征,因此土地矛盾調解除了要解決事情本身,更要理順人際關系,也即通過 “人”的關系來建構 “事”的秩序。具體來說,村集體要積極利用土地調控權力進行主體動員和激活矛盾,推動彼此雙方的 “郁結矛盾”從隱伏狀態中顯露出來,使之進入村莊生活政治空間,成為集體內部的公共治理對象。經過彼此間的真誠溝通和社鄰們的從中說和,矛盾雙方能夠從原先相對排斥的、分散性的私人利益中找到最大公約數,最終步入重新向對方敞開的和解狀態。顯然,當村莊內部存在制度化的土地利益協配機制時,經營 “老人農業”過程中的問題便不會溢出,從而有礙老年人面向村莊的社會交往過程。進一步說,因為土地利益聯結,老年人與其他村民的交往關系將會變得更具韌性和可修復性。
作者:劉 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