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3月16日 分類:農業論文 次數:
摘要:農地細碎化一方面通過降低農戶務農效率和提高流轉成本而抑制農地流轉,另一方面則通過提高農戶轉入相鄰農地的概率而促進農地流轉,因此農地細碎化對農地流轉的影響可能是非線性的。本文利用江西省2016年1834個農戶數據進行的實證研究發現:隨著農地細碎化程度的增加,農戶轉出農地的面積呈現先上升后下降的趨勢,而轉入農地的面積則呈現先下降后上升的趨勢。其作用機理在于:細碎化程度的加劇提高了農戶轉入和自家承包地相鄰農地的概率,有利于農戶實現分散化的連片經營,從而提高農戶轉入農地的積極性。在細碎化程度一定的情況下,承包地面積越多的農戶越傾向于轉入農地,成為農地流轉市場中的需求方;而承包地越少的農戶則越傾向于轉出農地,成為農地流轉市場中的供給方。由此,農地流轉市場中的自發秩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制度實施所帶來的農地細碎化問題。
關鍵詞:農地細碎化;農地轉入;農地轉出;分散型規模經營;連片經營
一、引言
農業的現代化在于適度規模經營[1],通過促進農地流轉達到農業的規模化經營是我國農業政策的主要方向。2008年《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按照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土地論文范例:科學做好農村土地確權工作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發展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規模經營主體”。隨后多個中央一號文件都重點關注了農地流轉,如何促進農地流轉的順利進行也成為學界研究的一大重點。然而,農地流轉市場的發展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且呈現增速逐漸放緩的態勢。《全國農村經營管理統計資料》顯示,盡管我國農地流轉率一直在提升,但表現出明顯的階段性特征:2006~2009年農地流轉的年均增長率為38.88%,而2010~2016年則下降為16.64%。
主流文獻認為中國農地流轉市場發展緩慢主要存在三方面原因:一是農地為農民所承擔的就業和養老保障功能所形成的抑制作用;二是農地產權不清晰所導致的交易預期不足和交易費用過高問題;三是農地細碎化所引起的規模不經濟問題。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前兩個方面,多年的政策實踐也主要從前兩個方面進行探索。從學術研究層面來看,首先,農地所承擔的保障功能會影響農戶的農地流轉決策。農地不僅僅具有生產功能,還具有就業和養老等社會保障功能。就業方面,現有文獻從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入手,研究了非農就業和農地流轉的關系,發現只有在農戶不再以農地為生的情況下,農地才得以閑置而構成農地租賃市場供給的來源[2]。非農勞動力市場發育程度越高,勞動力轉移越多,農戶越可能將農地進行流轉[3][4]。
但也有學者指出,中國農業生產經營是以農戶為單位的,在農戶內部勞動力分工格局下,即使部分勞動力外出打工,依然有部分家庭成員從事農業生產,因此,勞動力非農轉移并不必然帶來農地流轉[5]。洪煒杰等則認為只有非農轉移達到一定規模之后,農地流轉才可能發生[6]。養老功能方面,學界以保險為例,研究了養老保險的普及能否促進土地流轉。張錦華等研究發現新農合的普及有利于農地流轉[7]。
李琴和李怡利用CHARLS2011和CHARLS2013兩期面板數據研究發現,參加新農保能夠降低農戶轉出農地的意愿價格[8]。其次,隨著中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大量文獻討論了農地產權對農地流轉決策的影響。胡新艷和羅必良利用廣東和江西兩省的數據研究發現農地確權對農地流轉意愿有影響,但并沒有轉化為實際行為[9]。羅必良更是認為農地確權會提高農戶的農地轉出要價,從而抑制農地流轉[10]。不過也有實證研究以新一輪農地確權為背景,發現農地確權能夠降低農地流轉的交易費用,有效地促進農地流轉市場的發展[11][12]。
從政策實踐來看,隨著城鎮化的推進,農村勞動力已經進行了大量的非農轉移。《中國統計年鑒》數據顯示,全國第二、三產業勞動力占比從1978年的29.5%已經上升到2018年的73.9%,可以認為農村勞動力已經實現了大量的非農就業,農地所承擔的就業功能大大減弱。而隨著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不斷完善,土地所承擔的養老功能在一定程度上也逐漸弱化。同時,農地產權制度也進行了多輪的改革:從一輪承包的“15年不變”,到二輪承包的“30年不變”,再到新一輪農地確權的“長久不變”。盡管農民沒有農地的所有權,但是隨著農地使用權期限的不斷延長和產權主體的不斷清晰,農地產權的安全性在政策層面不斷得到強化[13]。
因此,產權不清晰所導致的交易費用過高的問題也逐步得以緩解。然而,農地細碎化依舊是中國農村的普遍現象,并隨著新一輪農地確權的推進有進一步固化的趨勢[14]。楊昭熙和楊鋼橋發現,農地細碎化會抑制農戶的農地轉入意愿,但是對農戶的農地轉出意愿沒有顯著影響,由此認為農地細碎化會抑制農地流轉市場的發育[15]。部分學者提出通過整合確權的方式減少地塊數,用行政手段促使中國農業達到規模經營的目的[16]。
然而,相對于農地流轉市場的自發秩序而言,政策手段干預下的農地整合成本顯然是高昂的。那么,農地細碎化是否會抑制農地流轉?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礎上,提出分散化連片經營的概念,認為盡管農地細碎化可能降低農地的經營效率,使農戶對農地的需求減弱,從而抑制農地流轉,但是農地細碎化同時提高了農戶轉入相鄰農地的概率,提高其連片經營的可能性,從而促進農地流轉。因而農地細碎化和農地流轉之間并非簡單的線性關系。本文可能的邊際貢獻在于發現:盡管農村集體土地分配的方式會導致農地細碎化的經營格局,但是細碎化并不必然抑制農地流轉市場的發展。相反,當農地細碎化達到一定程度之后,有利于農戶轉入與其相鄰農地而形成分散型的連片經營。因此,是否需要對農地細碎化現象采用行政手段進行干預,仍然值得商榷。
二、邏輯框架:細碎化、分散型連片經營和農地流轉
自家庭承包責任制確立以來,為保障農村集體每個成員的生存倫理和公平原則,農村土地根據遠近以及肥瘦進行搭配,并隨著人口的變化不斷重新調整,由此引起了農村耕地的細碎化問題。楊昭熙和楊鋼橋利用2015年的調查數據研究發現,農地細碎化問題依舊嚴重,湖北地區戶均擁有地塊數達到8.23塊[15]。在農村勞動力大量非農轉移和農地產權逐步完善的背景下,農地細碎化被認為是農地流轉不暢的重要原因。已有文獻主要從效率的角度討論農地細碎化的負面影響。相關研究認為農地細碎化不僅會造成農業經營技術效率的損耗,降低農戶的經營利潤[17],還會增加農戶在不同方位耕地之間往返所造成的勞動時間消耗[18],甚至造成化肥等生產要素的過度投入[19]。
由此學者們指出農地細碎化程度越高,農戶越不愿意耕種農地[16],甚至將部分農地撂荒[20],抑制農地流轉市場的發展。但是,根據農業經營的實際情形,有三方面的內容值得注意:其一,將土地撂荒,甚至退出農業經營顯然只是農戶面對農地細碎化所造成的農業低效率的一個可能決策。農戶另一個可能的選擇則是通過租進和自家承包地相鄰的農地,擴大農地經營的規模而實現連片經營,提高經營效率。
其二,簡單的農地轉入并不能解決農地經營的細碎化問題,所轉入農地的位置也十分重要。只有轉入和自家承包地相鄰土地情況下的面積增加,農地經營的規模性才能夠表現出來。如果農戶轉入的土地和自己的承包地并不相鄰,那么農地轉入只會增加農戶經營農地的實際塊數,反而加劇了細碎化程度。其三,農戶對農地的分散性存在一定的偏好。相對于單一的種植結構,多樣的種植結構更加能夠抵御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農民更加偏好多樣化的種植結構。而多樣化的種植品種對土地自然環境要求不同,從而需要分散的地塊,農民所種植的作物品種越多,則需要的地塊數會越多[21]。
與此同時,在家庭承包制的農地分配方式下,農戶家庭承包地天然地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因此,將所有土地集中在一起,實現連片規模經營的可能性并不大。綜上,本文認為:(1)對于同一地塊,農戶希望其經營面積盡可能地大,而只有通過轉入相鄰農地才能達到這個目的。(2)由于多樣化的種植需求和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分地方式,農戶的承包地天然地分散在不同的位置。因此,為了滿足上述兩個約束條件,更可能的做法是,農戶以自家的承包地為基點,轉入相鄰的其他農戶的土地,擴大各地塊的經營面積,形成分散型的連片經營。如果轉入的農地和自家的農地并不相鄰,反而會加劇農地經營的細碎化程度。因此,農戶能否轉入與自家農地相鄰的農地,成為農戶能否擴大經營規模的關鍵。
三、實證設計:數據、模型和變量
(一)數據來源
課題組于2016年在江西省采用分層隨機抽樣的方法對農戶進行問卷調查。被調查樣本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來確定:首先,根據地理位置將江西劃分為東南西北四個區域,選取每個區域所有縣市的農業人口占縣總人口的比例、第一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占比、耕地總面積、家庭經營性收入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等四個指標,并求出這四個指標的因子綜合得分;其次,對因子綜合得分進行排序,根據因子綜合得分排序將每個區域的縣(市/區)分為好、中、差三類,在每一類中隨機選擇一個縣,再按同樣的方法在每個縣中選擇3個鄉鎮;最后,請鄉鎮農業部門工作人員對轄區內行政村經濟發展情況進行排序,接著在每個鄉鎮選擇經濟發展水平為好、中、差3個行政村,每個行政村隨機選擇兩個自然村,在每個自然村隨機調查10個農戶。在江西共調查了12個縣,2160個農戶,其中收回問卷2100份,有效問卷1834份,問卷有效率為84.91%。
(二)模型設置和變量選擇
上文認為:隨著農地細碎化程度的加劇,農地轉出呈現先增加后減少的趨勢,而農地轉入則呈現先減少后增加的趨勢。為了檢驗該理論推斷,本文構建如下計量模型:rentalij=α+βcbksij+θcbks2ij+γcbmjij+δcontrolsij+vj+∈ij(1)模型(1)中,下標i指第i個農戶,j是第j個村莊。rental是本文關注的被解釋變量。為了更全面地衡量農戶的農地流轉行為,從轉出方和轉入方兩個角度進行衡量,包括農戶是否轉出農地和轉出農地面積,是否轉入農地和轉入農地面積。cbks是本文關注的核心解釋變量,即農地細碎化,參考許慶等和紀月清等的研究[18][22],以承包地塊數進行衡量。
農村土地細碎化源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背景下的均分原則,農村土地分配往往需要根據不同土地類型按照遠近肥瘦進行搭配,這導致一個農戶的土地往往被分成多塊,并散落在村莊不同地方,這也是細碎化的制度由來。因此,本文在控制承包地面積(cbmj)的基礎上,利用承包地塊數對細碎化進行衡量是符合農村實際情況的。
借鑒已有文獻,本文控制如下因素:(1)農戶的家庭特征[6],包括家庭勞動力人數、家庭人數、老人小孩占比和婦女占比;(2)地理和經濟社會特征,包括地形(是否為平原)和到縣城距離;(3)農戶的社會網絡[23][24],主要控制農戶是否有村干部親友;(4)社會保障情況[7][8],控制農戶是否購買了居民保險。此外,農地細碎化是農地分配的結果,和村莊對家庭承包制的執行方式密切相關,因此應該在模型中控制村莊虛擬變量(v),以降低遺漏變量的影響。考慮到在村莊內部不同農戶的農地流轉決策相互影響,因此本文各個模型的標準誤都在村莊層面進行聚類。
四、實證結果及分析
(一)細碎化與土地流轉的U型或倒U型關系檢驗
列(1)和列(2)用于對農地轉出方的分析,而列(3)和列(4)則是用于對轉入方的分析。列(1)中承包地塊數的一次項系數為正但不顯著,二次項系數顯著為負,這表明農地細碎化對農地轉出概率存在負向影響。不過,列(2)中承包地塊數的一次項系數顯著為正,二次項系數顯著為負,說明農地細碎化和農地轉出面積之間呈現倒U型關系。隨著農地細碎化程度的加劇,農戶農地轉出的面積呈現先增加隨后逐漸減少的趨勢。盡管列(3)中承包地塊數的一次項和二次項都不顯著,但列(4)中一次項的系數顯著為負,而二次項的系數顯著為正,說明農地細碎化和農地轉入面積呈現U型關系,即隨著細碎化程度的加劇,農戶轉入農地的面積先減少后逐漸增加。農地細碎化和農地流轉之間并不是簡單的線性關系,其原因在于在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制度框架下,農戶的承包地分散在不同的地方,農戶租入農地并不是簡單地為了增加農地經營的面積,而是對所租入農地的位置也有一定的要求[25]。
為了保證耕作的方便,農戶更加傾向于租入和自家地連片的土地,以實現連片經營。而農地細碎化盡管會增加農戶在各個地塊之間來回的時間并降低經營效率,從而抑制農地流轉市場的發展,但由于各地塊都有與之相連的其他農戶的地塊,農戶在各塊農地租得其他農戶農地的概率一定的情況下,承包地塊數的增加反而能夠提高農戶租入其他農戶農地的機會,從而強化農戶轉入農地的需求。
五、結論與討論
農地細碎化一方面通過降低務農效率和提高流轉成本而抑制農地流轉,另一方面則通過提高農戶轉入相鄰農地的可能性而促進農地流轉。因此,農地細碎化對農地流轉的影響并不是線性的。本文結合江西省2016年1834個農戶數據進行的實證分析發現:(1)農地細碎化程度和農地轉出面積呈現倒U型關系,隨著農地細碎化程度的增加,農戶的農地轉出面積呈現先增加后降低的趨勢;農地細碎化和農地轉入面積呈現U型關系,隨著農地細碎化程度的加劇,農戶的農地轉入面積呈現先減少后增加的趨勢。(2)當農地細碎化達到一定程度后,隨著細碎化程度的加劇,農戶能夠轉入和自家承包地連片農地的概率上升,且農戶總體的經營面積也會變大,這有利于實現分散化的連片經營。(3)在細碎化程度一定的情況下,承包地面積越多的農戶越傾向于轉入農地,成為農地流轉市場中的需求方;而承包地越少的農戶則越傾向于轉出農地,成為農地流轉市場中的供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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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煒杰1陳江華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