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6月24日 分類:文學論文 次數:
摘要:長期以來,學界對民國時期滇、康、甘等地土司問題進行了諸多研究,但對民國貴州土司問題展開深入探討者并不多見。作者查閱民國時期報紙、檔案、方志、官私撰述諸類資料發現,降至民國,貴州仍存有不少土司,且土司及其后裔與政府互動頗多,影響較大,留下了與之有關的文獻甚多,引起了學界關注,產生了一批成果。故系統對其加以整理概述,對于深化民國土司問題研究可以提供參考。
關鍵詞:民國;貴州;土司文獻
土司制度創始于元代,設置范圍涉及今天的云南、貴州、四川、廣西、重慶及其毗鄰地帶。明清時期,貴州土司經歷多次改土歸流后,大土司或被廢除,或被降職,實力已不比往昔,但為了鞏固統治,朝廷仍在貴州保留了大量中下級土司。作為西南地區的過渡性地方管理制度[1],這些未被改流的中小級土司,部分延續到民國時期,在維護地方穩定、新型民族關系建構、民族國家獨立中仍發揮著積極作用,故而諸多文獻都有相關記載,引起了學界關注,產生了一批成果。因此系統搜集整理民國貴州土司文獻和學界研究成果,對于豐富貴州民族史、民族關系史、土司學等有著積極意義。為深入這一題域的探討,筆者擬從民國貴州土司文獻概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民國貴州土司研究敘略兩方面加以分述之,以求教學界方家。
文史論文范例:試論清代對土司的世爵授予
一、民國貴州土司文獻概略
貴州地處西南腹地,北連川渝,西通云南,南達廣西,東通內地,地理位置尤為重要。元代建立后,為進一步實現對西南邊疆的控制,創設了土司制度,但因其制積弊日久,明清相繼推行改流,土司大部被廢。就貴州言,至清末“今(貴州)土司之未改流者,長官司六十有二”。[2]P14207《大清縉紳全書》載,至清季猶襲者,貴州還存有開封(今開陽縣)乖西正長官司劉榮春,思南府(今思南縣)水德長官司張世爾[3]P331等。除卻明確記載的長官司外,亦有如畢節大屯土司余氏等諸多土目。以上諸土司有的存續到民國,仍在維護地方社會的穩定而發揮著積極作用,如此事例在民國文獻中亦多涉及。為便于研究,筆者將其有關的土司文獻按其所載資料性質分為報刊資料、檔案資料、方志資料等,分別論述之。
1.報刊資料
滇、黔、康等地區遺留土司眾多,作為社會之特殊群體,其遺存情狀與個人作為頻頻見諸報端,引起了公眾極大關注。如《申報》載《革命志士傳》《滇川黔邊境土司操縱行政》,《南寧民國日報》載《黔西土司:祿繡成惡霸一方,魚肉鄉民,目無法紀,各縣民眾紛請剿辦》,《東方雜志》載《勸滇蜀桂黔諸土司文》等,其中《貴州土司抗違煙禁》所載內容是黔西州土目祿尚志,違抗政府禁令,蒙混應付禁煙監察,唆使佃戶“預備肥料公然栽種(鴉片)”事宜[4],因其行為嚴重擾亂地方安定,為政府所關注,并對其加以嚴懲。《貴州都督咨勦滅土目安桂林等文》系列報道了民國初年,黔南威水土目安桂林趁時局動蕩,肆意為禍鄉里,后政府派兵征剿,并對其進行改土歸流[5]。
另外,《黔西見聞》對水城附近土司的傳聞報道,指出民國初年,貴州土司對領地內的百姓有生殺予奪之權[6]。《耶穌教家庭新聞》載《貴州土目慕道熱》《處在土目肆虐中之天生橋教會》等,報道了在政治上同于平民、不再為官方認可的承襲土目仍余威不減,肆意干涉地方傳教情況。故如何處理土司,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如《順天時報》載《土司選舉議員問題》,《南寧民國日報》載《黔省府緩裁土司,因恐其煽惑苗民茲生事端》,《江蘇省公報》載《黔都督來電:協緝土目安鶴翔》等。
其中,《本校記事》載《本校考察苗族土司情況》一文,反映了部分土司危害民間情形,引起社會關注,進而提出了相關處罰條例。《改土歸流之計劃》一文記錄了民國政府欲在貴州實行改流,但鑒于邊情復雜,只得擱置后議[7]。《黔省府緩裁土司,因恐其煽惑苗民茲生事端》一文記載了黔省省府否決了黃平縣呈請改流當地土司的議案,主張繼續保留當地土司,力求地方穩定之策[8]。
抗戰時期,在“全民族抗戰”號召下,開明土司及其后裔與政府互動之報道大幅度增加。如《南京日報》載《西南土司沿邊代表將晉謁蔣院長,矢志擁護中央革命領袖,共赴國難固保邊疆信念》,《掃蕩報桂林》載《夷苗青年入軍校受訓》,《經濟匯報》載《開發黔西富源黔滇土司籌設公司》,《西京日報》載《黔省眾土司,聯合獻金》等。其中《大剛報漢口》[9]報道了貴州土司后裔楊砥中作為西南土司代表,抵達重慶表明支持政府之立場,且希望盡快確定邊民參與國民大會名額與調用內地大學生任職事宜。
《軍校土司學生,超出土司名額至數收訓》[10《為國]育才楊砥中捐巨款》[11]等文,就楊砥中自費支持土司學生入軍校學習,促進邊民教育的事跡進行報道。《中央日報昆明》[12]報道了水城土司安慶吾協同滇邊土司向政府提出民族平等五項訴求等。
上述報道反映了民國貴州土司問題有二:其一,應辯證地看待民國貴州土司的歷史定位。清末民初,部分土司趁時局動蕩,繼而延續殘酷的土司統治,嚴重阻礙了地方的民主化進程與經濟發展,但抗戰時期,土司及土司后裔的國民意識開始覺醒,通過籌建公司等方式投身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且主動提出政治訴求,要求民族平等,這無疑推動了黔省民主化與國家一體化的進程,對黔省乃至國家的民族獨立作出了一定貢獻;其二,政府根據各土司的態度,采取保留土司、厲行改流等舉措,并且收到了積極效果。這些舉措在抗戰時期發揮了積極示范作用,為政府社會各界所贊許,并為民族地區干部的任用提供了啟示。
2.檔案資料:
民國時期,中央政府及邊地各省政府對土司有不同治理措施,相關資料或是儲藏在檔案館,或以政府公報的形式加以刊載。因而筆者按刊發部門分為中央政府處置黔省土司的檔案資料及黔省地方政府處置土司的檔案資料,分述如下。
2.1針對不合新制的黔省土司群體,中央政府下達諸多文件。一部分為目前已公開的檔案資料,如蒙藏委員會渝日字第180號公函令貴州省政府“將所轄境內已改土歸流各土司之姓名、所在縣治、現任職務及原有名稱,列單見示,其有尚未明令改流者等信息統計回文”①等。另一部分檔案則通過官報的形式加以刊發,如《貴州財政月刊》曾就黔省土司插花地問題刊發了處置文件[13]。
《邊政公報》曾刊發中央政府對水西土司安健呈文的回復文件[14]2.2黔省地方政府也針對土司刊發了較多政策法令資料。檔案館公布資料有貴州省民政廳民字第517號呈文,乃貴州省政府回應中央政府土司調查令的回文,其稱貴州省自民國始,土司制度“早已無形消滅”,因而無從查填②;貴州省民政廳民字第231號訓令就國民政府要求重新調查黔省遺留土司的訓令,后貴州省民政廳相關檔案記載出包括沿河、織金等數十個縣的51位已改流和未改流的土司及其后裔。③
另以官報形式刊載的檔案資料,如《貴州財政月刊》刊發的黃平縣呈請廢除地方土司制度的回復,即令地方斟酌情況,慎重處理土司問題[15]。《各縣清理土司產業及匪絕產辦法善后辦法》《各縣政府奉省政府令發廢止各縣土司產業及匪絕產辦法善后辦法轉節遵照由》等檔案則就各縣土司產業提出處理辦法。從上述檔案資料證實了民國貴州確實存在諸多土司,而據土司調查可知,民國黔省土司中,也存在大量土目,因而,界定土司與土目的定義是民國土司研究所必須解決的問題。同時,土司產業是土司得以延續、土司影響力穩固不減的關鍵因素,探究土司產業與土司延續的內在聯系是深究民國貴州土司問題的關鍵要點,需要引起學界關注。
3.方志資料:民國黔省各縣桑梓紳士為承繼先人之志,故多修縣志,并立“土司”章節加以記述。如民國期間編修之《息烽縣志》《麻江縣志》《威寧縣志》《興仁縣志補志》《普安縣志》《興義縣志》《郎岱縣訪稿》《八寨縣志稿》《岑鞏縣志》《黃平縣志》《關嶺縣志訪冊土司》《修文縣志稿》《大定縣志》等。上述縣志基本列述了民國時期當地土司存留狀況,值得注意的是,如《施秉縣志》《三合縣志略》《開陽縣志稿》等方志對民國地方土司從政情況、土司轄地范圍、馭民情況等情形多加記載,對開展民國土司問題研究有重要資料價值。如《開陽縣志稿》載民國初年,開陽縣轄楊、劉二土司的承襲情況,進而記載了二司轄地賦稅亦因時局不穩,地方管控薄弱,“仍由該土弁等照常撥徵”。④
另外,《貴州通志·土司土民志》專列“土司”卷專門對黔地歷史上土司之源起、沿革、故事多有記載,至民國段,又據各縣提供《訪冊》資料,對民國土司及其后裔情形進行補充記載,如其中記載了民國龍里縣轄虎墜長官司宋等情況⑤。總之,是著大大彌補了民國未修縣志或縣志散佚損毀等分縣的遺留土司及其后裔情況。而據上述方志所述土司情形可知:民國貴州仍有土司存在,而這些土司從空間分布上看,多在今貴陽、黔西南以及黔西北等地,如按道路分布言,主要是在湖廣經黔入滇道兩側。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民國貴州土司研究敘略新中國成立后,學界對民國滇、川、桂等省份的土司研究成果頗豐,如王明東等的《民國時期云南土司及其邊疆治理研究》,姜先杰的《涼山土司研究》等。同時,學界也對民國黔省土司展開了系列研究,從研究成果的表現形式看,大致可以分為資料匯編類、專著類、論文類等,現詳述如下:
(一)資料匯編類西南地區的土司史料極為豐富,至今也有相當數量的資料檔案得以匯編整理公開出版。就貴州省而言,對民國土司匯編資料具體體現為民族調查資料、文史方志類資料等。
1.民族調查類資料:1950年開始,在中共和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展開了一系列民族調查,形成了諸多成果,其中就有部分涉及民國貴州土司問題的內容。如已出版的86種147本《中國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叢刊》中,涉及民國貴州黔西縣、威寧縣土司的有《黔西北苗族彝族社會歷史綜合的調查》,此書對民國黔西縣安輝武等三家黑彝土目展開了歷史調查研究,并對其土地占有及剝削形式、占有丫頭、娃子的情況等問題有詳細記載,反映出該土司在民國仍實力深厚,土司統治一直延續至民國末期的情況[23]。
羅甸縣的《望謨縣桑郎亭目歷史調查資料》一文記載了民國羅斛縣亭目、把事等統治勢力的興衰歷史,并對其殘酷土司統治描述甚多[24]。另外,還有《貴州“六山六水”民族調查資料選編》中之《黔西縣金坡鄉滿族社會歷史調查》《織金縣官寨鄉彝族社會歷史調查》《普安彝族龍氏土司社會歷史調查》等,貴州民研所編著的《四川貴州彝族社會歷史調查》《貴州省仡佬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等文章對民國土司情況調查甚詳,為研究貴州土司之重要補充資料。
2.文史類資料:新中國成立后,黔省各地方政協等單位相繼編纂了為數不少的地方文史資料,其中亦有涉及民國貴州土司的文章。如《桑郎土司制度調查》一文,記載了延續百年之久的桑郎末代土司王由宣在民國時期,借助姻親關系,連結地方實力派以鞏固其土司統治的事宜[25]。《貴州少數民族文史資料專輯》中之《民主革命先驅者安健》《民族上層知名人士楊伯瑤》《懷念我的父親馬崑》《余達夫及其<>》等文提及了貴州土司安健、楊伯瑤等從軍、從政等情況。此外,還有《黔軍史略貴州文史資料專輯》中之《周西成對貴州的統治》,《貴州文史資料選輯(第6輯)》中《回憶國民黨一〇一軍起義》等文對貴州土司略有涉及。
三、結論
總之,近代貴州的社會變革中,土司及其后裔作為地方精英,無疑于地方有較大影響力與號召力,尤其在抗戰大后方的建設中也發揮了獨特作用,故而民國政府對其治理的研究也就顯得極為重要,這對于今天指導我們治理少數民族地區仍具有重要的啟迪價值。故要深化民國土司問題研究,以下兩點還得引起學界注意:需重新對民國土司概念加以概定。學界談及民國土司問題時,多是地方長官司等受到正式冊封且沿襲至民國政府任命的土司為研究對象,但對原是大土司自署職官下的由中央加封的土目卻有所忽視,時常混淆其定義。
因而,厘清民國土司與清以前之土司定義當是民國土司問題研究所必須解決的問題。要細化民國土司具體問題研究。學界對于民國土司問題的細致研究頗顯不足,如上文所涉民國報紙仍用反犬旁“猺”作為新聞標題一例,凸顯了民國政府對待少數民族口頭平等與事實上不平等的對立。加深對細致問題的探討,當能更深入了解民國政府對土司治理的具體情況,望學界加以重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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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貴州都督咨勦滅土目安桂林等文[N].浙江公報,1912-12-03(10).
[6]黔西見聞[N].革命日報,1942-11-23(100).
[7]改土歸流之計劃[N].民主報,1913-01-30(250).
[8]黔省府緩裁土司,因恐其煽惑苗民茲生事端[N].民國日報南寧,1933-12-05.
[9]西南土司代表抵渝,向政府報告西南邊區情形,并請求確定邊民國大名額[N].大剛報漢口,1946-02-17.
[10]軍校土司學生,超出土司名額至數收訓[N].中央日報貴陽,1943-02-12.
作者:盧洞德,馬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