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1年03月31日 分類:教育論文 次數:
內容摘要:流浪兒童救助的困境與表現、流浪兒童的出路,流浪兒童心理健康狀況、對流浪兒童的教育對策與建議。關鍵詞:流浪兒童救助、困境與表現、出路、心理健康狀況、教育對策與建議。
正文:迄今為止,對于流浪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我國已陸續出臺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救助管理機構基本規范》、《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基本規范》等諸多條文。為了進一步加大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力度,2011年8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專門頒布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的意見》。
一、流浪兒童救助的困境與表現
據民政部統計,目前我國約有50萬人次的流浪兒童,流浪兒童受教育程度低。年齡段集中,生存方式單一,生活狀況不佳。流浪兒童的形成有制度上的原因,也與開放的社會環境有關。貧困、家庭矛盾、監管不當、教育不當、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都會導致兒童外出流浪。在我國,流浪兒童救助政策發展緩慢、執行過程中存在困境,制約了流浪兒童救助工作的開展。
兒童教育論文范例:大數據對兒童健康管理的影響
對于流浪兒童的救助,我國社會經歷了一個轉折、漸進的過程。但由于救助政策實施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問題和困境,使得流浪兒童救助工作的成效并不顯著。綜合來看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救助政策制定與實施存在在結構上的困境,政府包攬救助政策,社會組織參與力量弱小;第二,救助政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功能上困境使救助政策效果有限。比如,傳統的收容遣送制度造成救助管理站在實施救助政策時,理念、方法陳舊;非營利組織自身存在缺陷、救助能力不足等問題。
二、流浪兒童的出路
流浪兒童,也稱為流浪未成年人,他們是兒童中特殊的一群,數量卻不容小視,幾年前,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一課題組的報告表明,全國流浪未成年人約100萬。
流浪兒童問題由來已久,這個弱勢群體頗受人們的關注。大量有關流浪兒童問題的研究表明,許多流浪兒童來自中西部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居多。
流浪兒童救助機構既然只是短期救助機構,就要采取各種措施,為流浪兒童尋找到歸宿。概括起來流浪兒童應該有這樣一些出路:1、送交其親屬,2、被收養,3、到兒童福利院,4、接近成年接受技能培訓后自食其力。
三、流浪兒童心理健康狀況
流浪兒童的心理健康水平明顯低于普通兒童。究其原因,不外乎由下列幾方面造成。
其一,并不是所有的兒童在面對可能導致流浪的處境時,都會選擇流浪,這與流浪兒童的人格特征分不開。流浪兒童表現出比較高的焦慮傾向,他們不愿與人交往,內心深處有一種倔犟的特性,比較愛面子。面對家庭的破裂、貧困及暴力時,表現出超強的逆反心理;面對不理想的學習成績及老師鄙視的面孔時,表現出一種不屑一顧以掩飾內心的無助來維護自己小小的自尊。在生活學習的不如意面前,他們開始怨天尤人,并長時間的處于悲哀和憂郁的情緒之中,漸漸的發展成自我鄙視、自我輕蔑。
其二,缺乏父母的關心和理解。兒童之所以會走上街頭,都存在著這樣那樣的原因。調查發現無論是被迫流浪的還是自愿流浪的兒童,在生活中都缺乏父母的關心和理解。從小就自己的事情自己處理,過早地接觸世間的冷暖,心理壓力大,心理健康水平低。
其三,過去的生活經歷與體驗影響了他們的心理健康。流浪兒童在流浪之前或者由于學習成績差,或者由于身體殘疾,又或者由于家庭貧困等原因,曾經飽受父母的責罵,同學的譏笑,老師的冷眼。所有這些經歷對流浪兒童的身心影響都很大。
其四,流浪原因也是影響流浪兒童心理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被迫流浪的兒童在步入社會之前就已經形成了一種反社會人格,對生活缺少希望,內心多少有一些報復社會的想法。
四、對流浪兒童的教育對策與建議
1、心理健康教育是救助工作的重點。
首先,要尊重流浪兒童,善于傾聽他們的心聲。以一個朋友的身份去傾聽,以一個長者的身份去理解關心他們,尊重他們的人格。
其次,改變認知,變自卑為自信。讓他們真實地去感受成功的快樂,去體驗自身的力量,激發他們內在的向上動機,漸漸地使他們變得自信、敢于交流、勇于發言。
第三,提升人際交往能力。流浪兒童由于長期受人歧視,自卑和消極是他們身上的共性。訓練教給他們交往的方法與技巧,使他們逐漸敢于和善于與人交往。
第四,調節焦慮、抑郁的情緒。教給他們控制和調節自己情緒的方法,加強自我認識,能夠客觀地評價自己,培養對挫折的承受能力。
第五,特殊個案的心理輔導。通過測試,對于心理問題嚴重的流浪兒童,根據問題成因進行個別輔導。
2、加強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學習。教學過程中注意學習目的性教育,注意創設問題情景,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要讓這些孩子在學習中多體驗成功的快樂,減少失敗的挫折。激發他們自身的潛能,促進他們得到充分的發展。
3、加強道德法制教育力度 。加強社會道德的教育,使其知榮辱,辨是非,懂法律,使其社會化的進程得以正常進行。
五、現有的社會救助制度和社會支持系統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
主流社會對流浪兒童多貼有貶義的“標簽”。主流社會對流浪兒童的刻板印象,很容易給他們貼上各種含有貶義的標簽,我們常常可以聽到人們用“小流子、小偷、小叫花子”等詞語稱呼流浪兒童,流浪兒童的行為不免要遭受到他人的非議與指責,長期的自尊受損很容易造成他們的人格缺失,使他們變得對除了金錢和物質以外的其他一切都不在意。再加上他們沒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與引導,這樣,這些孩子人性中“惡”的一面被凸顯,社會化過程被異化。流浪兒童對于主流社會和群體方式有著復雜而無知的情緒。獨立、敏感、封閉、自我、多疑、固執,缺乏合作意識,自我保護意識非常強烈,即便是那些正在嘗試改變的流浪兒童由于很少得到社會的認可和鼓勵,他們很快又會向負面方向傾斜。
就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承擔流浪兒童救助職責的部門主要是福利院和流浪兒童保護中心。而這些民政部門的救助機構由于經費設施人力等各方面的原因,救助制度還不健全,救助體系還不完善。實際上,家庭、學校、社區、政府等各部門都有相當大的資源潛力,卻幾乎沒有用上。流浪兒童心理問題主要是家庭結構不健全和家庭功能破壞以后的流浪經歷以及社會環境造成的,流浪兒童救助的最終目的就是讓他們回歸家庭、回歸學校、回歸主流社會,如果這些兒童在救助過程中和走出中心后,家庭環境沒有改善,世人對流浪兒童的歧視觀念依然存在,社會支持系統依然不健全,我們的救助就顯得蒼白且無力。
今年九月份,陜西省綜治辦下發通知,要求西安、寶雞、咸陽、延安、榆林、商洛六地市,把加強對閑散和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的教育矯治作為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預防和減少犯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項重點工作,要求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在每個市都能建成一所專門接收有不良行為青少年的特殊教育學校或專門教學班,今年先在六地市試點,明年在全省全面推開。這無疑是救助流浪兒童的另一條路。
總之,救助流浪兒童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也不是一個人或一個單位就能做的,它需要全社會各界人士的積極幫助。父母、學校、青少年救助中心、少保中心、民政部門等都應該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來挽救這些孩子,和街頭的各種誘惑競爭,讓流浪兒童早日回歸社會的懷抱。
作者:周衛婷